➤北京清华长庚医院互联网诊疗门诊就诊指南
☞服务对象
我院诊断明确的慢性病、常见病复诊患者,具体包括:
❶在实体医疗机构明确诊断的常见病、慢性病。
❷3个月以内有我院实体医院、同专科就诊的复诊患者。
❸年满16周岁(不含)患者。
温馨提示:
❶我院互联网诊疗开放初期,在线诊疗全部医疗费用仅可实现自费结算。
❷不属于互联网诊疗范围患者或危急重症患者,建议及时到我院现场就诊。
☞服务内容
❶互联网诊疗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30、下午13:30-17:00,您预约成功号源当诊次有效,请您依短信提示提前15分钟缴交医师服务费,填写诊前问卷,在线等候医师问诊。非预约互联网门诊开诊时段,将无法与医师在线沟通。
❷互联网诊疗严格执行实名制就诊。
❸提供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医师均为北京清华长庚医院注册医师。
❹放号时间:每日16:00可预约第7日号源。
❺预约截止时间:看诊前一日23:00前。
❻预约方式:
方法一,关注我院官方微信服务号(名称:北京清华长庚医院),进入后选择菜单中“就医服务”,点击“互联网诊疗”进行预约;
方法二,登录我院官方网站,点击预约挂号进行互联网诊疗科室号源预约。
❼特殊规则:
1.同一患者在同一诊别(上、下午诊)不允许二次预约同一科室医生;
2.同天同诊别(上、下午诊)不可挂超过三个门诊号源;
3.同一患者爽约3次之后,将在三个月(91天)内禁止使用线上平台预约挂号,需至门诊大厅一层4号人工窗口办理解除管制。
❽互联网诊疗医事服务费:统一为50元/人次,仅限就诊当日支付。
❾目前我院互联网诊疗暂不支持医保结算,仅支持自费结算。在线支付的费用可以到医院门诊大厅自助发票打印机或人工窗口补打发票。
➓互联网诊疗可开立药品均为慢性病、常见病用药,不予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管制药品。
⓫医生线上开具处方后,请您务必于3日内完成缴费及领药,逾期后处方将作废。
⓬当患者出现病情变化需要医师亲自诊察时,医师有权立即终止互联网诊疗活动,引导患者到实体医院就诊。
☞具体就诊流程
❶关注我院微信服务号,点击下方【就医服务】→【互联网诊疗】,选择【预约挂号】,或登录我院官方网站,点击【预约挂号】,选择“互联网门诊”专科号源预约。
❷预约成功后,根据短信提示的就诊时间提前15分钟登录微信服务号准备就诊,进入方式:点击【就医服务】→【互联网诊疗】(登录账号时请填写就诊人本人身份证后6位+注册手机号+随机验证码),填写诊前问卷,点击【与医生沟通】,线上缴交医事服务费成功后,进行与医生沟通。
❸与医师沟通过程中,您可文字叙述病情,或者将以往检查结果拍照发送给医师,医师根据病情开立医嘱,若选择外延处方-药店购药或药店快递配送,请提前告知在线诊疗医师。
❹到院领药:患者来院缴费后,可凭患者有效身份证件+手机端处方签二维码于门诊一层药房报到领药。
❺处方外延:患者可根据短信提示及药店信息,选择就近药店自行购、取药,或者是选择药品邮寄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