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乡居民医保(含一老一小医保)报销指南小编已经为您准备好了,需要的小伙伴快来看看吧,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01、申报人群:
参加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含一老一小参保人员、新农合参保人员)
02、办理条件:
1、在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未持卡就医发生的费用;
2、计划生育门诊手术医疗费用;
3、手工报销期间、补换社保卡期间、新参保未发社保卡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4、符合医疗保险规定在外埠就医发生的费用;
5、符合医疗保险规定本市外购药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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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报销标准:
注意点:2024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医保最高报销限额由4500元提高到5000元。
特别说明:
①上表住院起付线特指本年度首次住院,老年人和劳动年龄内居民本年度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线减半。
②学生儿童的住院起付线均减半。
③区属三级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78%。
04、手工报销申报流程:
(一)门(急)诊办事材料:
1、《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核表》或《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上传)费用审核表》;
2、《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明细表》或《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上传)费用明细表》;
3、收费票据;
4、处方底方(急诊需提供急诊处方底方);
5、检查、治疗费用明细;
6、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院)单;
7、急诊诊断证明;
8、报盘文件。
同时提供符合办理条件的材料,如:
1、计划生育手术诊断证明书;
2、本市医保定点药店收据及费用明细、加盖定点医疗机构外购药专用章的处方。
(二)普通住院办事材料:
1、《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核表》;
2、《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明细表》;
3、收费票据;
4、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如有外院检查、治疗需提供具体明细);
5、诊断证明;
6、北京市医疗保险费用全额结算证明(异地费用及新生儿费用除外);
7、报盘文件。
其他类申报材料,如:
1、急诊留观、门诊特殊病、家庭病床费用提供处方、费用明细,其它材料同普通住院费用;
2、转诊治疗的,请提供《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院)单》。
同时提供符合办理条件的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新生儿提供)。
(三)办理程序
1、社保所接收参保人员申报的医疗费用单据,通过采集软件录入医疗费用信息,按照预约时间,及时将申报材料报送区(县)医保经办机构;
2、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及时完成审核结算工作;
3、社保所及时通知参保人员取回完成审核结算的报销结果。
05、手工报销材料准备:
(一)门(急)诊费用:
1、《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核表》或《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上传)费用审核表》为首页,需加盖社保所用章。
2、《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明细表》或《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险(门诊上传)费用明细表》,需加盖社保所用章。
3、以每张收费票据为单位,将对应的处方、明细等整理为一组,按照每张收费票据日期先后顺序装订。
4、其他办事材料。
(二)普通住院、急诊留观、门诊特殊病、家庭病床费用:
1、《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核表》为首页,需加盖社保所用章。
2、《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明细表》,需加盖社保所用章。
3、收费票据。
4、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
5、其他办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