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增加北京德尔康尼骨科医院为北京市工伤医疗机构的通知

京人社工发〔2012〕240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工伤医疗机构,各局、总公司,计划单列企业,中央在京企业:

为方便工伤职工就医,根据工伤保险工作的需要,现增加北京德尔康尼骨科医院为北京市工伤医疗机构,现予以公布。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经办机构要加强辖区内工伤医疗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各区县工伤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为工伤职工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

附件:工伤医疗机构名单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二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