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

京人社职介字〔2021〕1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区残疾人联合会: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大对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力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21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30号)要求,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定于2021年春节前在全市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集中帮助困难群众就业创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就业帮扶 真情相助

二、活动时间

2021年1月1日-1月31日

三、服务对象

(一)就业困难人员;

(二)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四)去产能、疏解外迁或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困难企业职工、低收入农户劳动力、重大改革产生的脱贫人口等人员。

四、活动目标

服务就业困难人员,大力宣传就业服务体系,推介服务专员,落实援助政策,推动就业服务体系落地,实现“就业服务精细化,服务专员惠万家”。帮助服务对象了解就业援助政策措施,掌握申领政策服务的具体流程和操作方法,确保有就业需求的服务对象都能得到就业援助服务,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都能享受就业援助政策,促进未就业的服务对象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让服务对象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

五、活动内容

(一)推进双向沟通,建立帮扶台账。要按照北京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就业工作体系运行机制的指导意见>及配套方案的通知》(京就办发〔2020〕12号)相关要求,组织就业服务专员推进建立双向沟通服务渠道,开展实名制服务,形成“一对多”的沟通服务模式,做到“主动了解,被动接受,无事不扰,有事必到”。对照各类服务对象实名制数据库和帮扶台账,就业服务专员要对辖区内服务对象进行全面摸查,通过数据比对、联系核实、走访调查等方式,主动摸清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人员底数、基本情况和就业服务需求,及时受理重点群体反馈的就业创业诉求及相关问题,建立帮扶清单,并及时录入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公共人力资源服务子系统的职业介绍服务模块(以下简称业务系统)。对照帮扶清单组织一轮慰问活动,开展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发出一封慰问信,送上节日问候,通过慰问信详细介绍本次活动的主要内容、活动安排、参与方式,告知服务对象就业服务专员“解读政策、了解需求、发现问题、反馈信息、指导就业”的工作职责及联系方式,引导服务对象主动享受精细化公共就业服务。将服务对象中尚未就业,以及灵活就业但收入较低、就业不稳定的人员作为本次活动重点服务对象。

(二)广泛收集岗位,拓宽就业渠道。要结合就业困难人员及各类服务对象需求特点,广泛开发收集岗位,建立岗位信息库,为实施就业援助做好准备。开发收集一批本辖区内的便民商业、物业管理等社区服务岗位,方便困难群众就近就业。结合辖区内农村休闲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业态,以及农村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和生态建设等领域,收集适合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岗位信息。动员辖区内经营业绩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拿出一批有保障、无年龄限制、无技能要求、无学历门槛的岗位,拓展困难群众就业渠道。开发一批保洁保绿、城市协管等公益性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且符合我市有关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低收入农户劳动力予以托底安置。

(三)聚焦重点群体,实施精准服务。聚焦辖区内各类重点群体,实施特色帮扶。对零就业家庭开展动态“清零”行动,确保活动期间每个家庭中至少1人实现就业。对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帮助一批残疾人就业创业。对本市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和重大改革产生的脱贫人口,严格落实就业帮扶政策措施,促进其稳定就业。要根据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要求,围绕困难群众特点和需求,分类施策、精准服务。对有就业意愿且具备上岗条件的,对照帮扶清单和岗位信息库,提供至少3个适合的就业岗位;对由于技能原因尚不具备上岗条件的,提供至少1个培训项目;对就业意愿不足的,加强就业指导,开展1次政策宣讲、1次职业指导,通过心理调适帮助提振信心,树立正确的求职观,合理规划求职方向。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用人单位,落实就业援助各项补贴政策,鼓励困难群众灵活就业、自主创业,鼓励用人单位更多吸纳困难群众就业。

(四)强化线上招聘,搭建对接平台。大力推进线上招聘,优化线上服务,充分利用市区线上平台及微博、微信、直播等手段,积极组织面向重点群体的系列招聘活动,通过远程招聘、视频面试等方式,靶向推送岗位信息,促进人岗精准匹配,主动宣传,让社会广泛知晓活动内容和时间,引导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活动。严格落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元旦、春节期间人力资源市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从严审批现场招聘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高度重视2021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把活动作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举措,作为“两节”期间为困难群众送温暖和解决困难群众现实问题的重要抓手,带着对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开展工作,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落到实处。各区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确定专人负责,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加强防疫,防范风险。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指示精神,严格现场招聘会管理,遵循“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确需召开的要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恢复举办现场招聘会活动及加强招聘会管理的通告》(京人社发〔2020〕6号)要求,采取严密的防控措施,消除隐患,防范风险。

(三)广泛宣传,做好总结。要组织媒体跟进报道,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和所取得的进展,进一步提高活动知晓度,扩大活动影响力。同时,认真汇总活动情况,及时报送活动开展信息、图片影音、新闻线索等,总结活动有效做法及典型案例。紧密依托“就业超市”和业务系统,加强求职招聘、就业服务等信息的采集和共享,真实准确统计各项数据。

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要求将相应材料报送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介绍服务中心。2021年1月12日前报送活动启动信息和《2021年就业援助月活动安排表》(附件1),2020年2月2日前报送活动总结和《2021年就业援助月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

请各区残联组织于2021年2月 2日前,将活动总结和《2021年就业援助月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3)报送至市残联。

 

附件:

1.2021年就业援助月活动安排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填报)

2.2021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填报)

3.2021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填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1

就业援助月活动安排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2021     

序号

活动具体日期

活动起止时间

活动主题

活动平台(网址、链接、地址)

咨询电话

1

2021年XX月XX日

XX:XX-XX:XX

2

2021年XX月XX日-2021年XX月XX日

XX:XX-XX:XX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注:以上汇总的活动安排应包括区、街道、乡镇的活动安排。


 

 

附件2

2021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填报)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2021             (单位盖章)

帮扶重大改革产生的脱贫人口人数 

实现灵活就业人数

认定的零就业家庭户数

消除零就业家庭户数

帮助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人数

帮助困难人员享受政策人数

辖区内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享受扶持政策用人单位数

开发社区服务岗位数

开发农村服务岗位数

参加线上招聘会用人单位数

线上招聘会岗位数(招聘人数)

走访服务对象家庭数

其中残疾等级失业人员家庭数

登记认定的未就业困难人员人数

其中残疾就业困难人员人数

低收入农户劳动力人数

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人数

其中残疾就业困难人员人数

其中低收入农户劳动力人数

其中通过公益性敢为安置人数

招聘会场次数

其中线上招聘会场次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注:上述内容均为活动期间的统计数字。

 

 


附件3

2021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填报)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2021        (单位盖章)

走访残疾登记失业

人员家庭户数

登记失业的

残疾人员人数

组织残疾人

专场招聘会次数

实名制纳入年度

培训计划残疾人数

帮助残疾登记失业

人员实现就业人数

帮助残疾人享受

专项扶持政策人数

其中社会用人单位

按比例吸纳就业人数

1

2

3

4

5

6

7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注:上述内容均为活动期间的统计数字。

 

 

 

附件:

1. 北京市2021年就业援助月活动通知

2. 北京市2021年就业援助月活动通知(附件)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大京事】,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相应关键词】即可获取北京社保医保|公积金|小车摇号|公租房|政府补贴|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等指南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