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享受职业介绍补贴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情况公示

根据《鼓励职业中介机构开展公共就业服务的职业介绍补贴试行办法》(京人社办发〔2009〕113号)和《关于实 施〈鼓励职业中介机构开展公共就业服务的职业介绍补贴试行办法〉有关程序的通知》(京人社市场发〔2009〕197号)文件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2021年上半年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报职业介绍补贴的社会保险缴纳、职业介绍服务等情况进行了审核。现将拟批准享受2021年上半年职业介绍补贴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审核合格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北京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4月6日—2021年4月12日

邮    箱:wang-wei@rsj.beijing.gov.cn

附件:2021年上半年申报职业介绍补贴审核合格情况公示表

北京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2021年4月6日

附件:

1. 2021年上半年申报职业介绍补贴审核合格情况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