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京市人力社保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

京人社服字[2021]27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北京市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国家和北京市政策文件的调整,通过精细化梳理,新增、取消、变更相应事项,编制形成了《人力社保系统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1年版)》。现将《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人力社保系统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1年版)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5日

 

附件:

1. 北京市人力社保系统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