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选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京人社专技字〔2022〕185号

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

选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属各委、办、局人事(科教)处,市属科研院所、总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征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3年高级研修项目选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22〕181号)要求,现将北京市申报2023年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一)服务重大战略。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可持续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服务建设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数字强国、质量强国,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二)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瞄准量子信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紧贴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区块链、集成电路等数字技术领域,兼顾地方和行业发展需求,攻坚关键核心技术,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

(三)支持艰边地区。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中西部、东北地区人才事业发展。

二、研修要求

(一)班次安排。申报单位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要求,精心设置培训课程,邀请权威专家授课,采取主题报告、专题研讨、学术交流、现场(线上)教学等多种方式进行研修,高级研修项目研修时间5天左右,并应在2023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办班。

高级研修项目设特色班,专门支持紧贴行业特色、重点领域、区域发展的高质量班次,打造品牌班次持续培养人才长效机制。

(二)学员招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管理的办法〉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70号)要求,高级研修项目面向全国招收学员,学员一般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或在管理岗位工作的经营管理人员,并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基层一线人才倾斜。每期学员70人左右。

(三)经费保障。高级研修项目经费采取财政资助或单位自筹的方式予以保障,两种方式经费使用都要严格遵守培训班有关财务规定,主要用于高级研修项目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等。除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承担外,均不得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自筹经费项目即单位全部自筹,由申报单位自愿申报并在申报表中注明。企业申报须具有培训资质且能开具培训费发票。

三、申报程序

(一)选题申报。各申报单位结合实际确定研修选题,填写《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3年高级研修项目申报表》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于2023年1月16日(星期一)前通过机要交换或邮寄方式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清风路33号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技处,邮编:101169),同时将电子版申报表发送至邮箱baibaohui@rsj.beijing.gov.cn。截止时间以纸质材料寄出时间为准。

(二)评审推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汇总各单位申报材料后,组织相关行业领域专家进行评审,遴选优秀选题,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推荐。

(三)组织实施。推荐选题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评审通过,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计划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部署入选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研修学员完成规定的课程后,经考核合格,颁发全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结业证书。

联 系 人:张东林  白宝辉

联系电话:55585189  55585187

附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3年高级研修项目申报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2023年高级研修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2023年1月    日

项目名称

是否申报特色班

特色班拟办年限

是否自筹经费

研修目的和作用

研修内容和方式

授课专家情况

培训对象

办班时间和地点

已办特色班次情况(如无,可不填)

申报单位

信   息

单位名称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

办公电话

55585187

手 机

传 真

55585184

地 址

北京市通州区清风路33号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

信   息

单位名称

联系人

办公电话

手 机

传 真

地 址

注:请认真填写此表并在“承办单位信息”栏加盖承办单位公章,于2023年1月16日(星期一)前通过机要交换或邮寄方式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清风路33号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技处,邮编:101169),同时将电子版申报表发送至邮箱baibaohui@rsj.beijing.gov.cn。截止时间以纸质材料寄出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