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地区毕业生 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京人社就促字〔2023〕20号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区国资委、工商联,北京地区各高校、中专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高质量充分就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定于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3年北京地区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以下简称“服务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2023年北京地区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

二、活动主题

双向奔赴  共“就”未来。

三、活动时间

2023年3月1日—5月31日。

四、服务对象

2023届北京地区大中专毕业生、往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35岁以下登记失业青年。

五、服务方式

本次服务月活动采取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线下服务重点围绕现场招聘、校园宣讲、“校区对接”等开展系列专项活动;线上服务依托“北京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北京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信息网”,“好工作”“百姓就业”“成功就业”“京企直聘”微信公众号以及各区和各高校网站、直播平台等同步开展。

六、活动内容

服务月活动期间,将推动政策宣传、就业招聘、职业指导、困难帮扶等系列服务向校园有效延伸,满足毕业生多层次、全方位、精准化服务需求,促进毕业生尽早实现就业创业。

(一)加大岗位开发力度

打包用好社保补贴、降费减税、普惠金融等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鼓励国有企业、非公经济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开发更多高校毕业生岗位,依托“北京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归集发布,各高校同步动员毕业生登录平台获取信息,为供需双方提供精准对接服务。

(二)密集举办招聘活动

各部门应结合疫情防控实际需要,稳妥开展线下招聘活动,将大型招聘会分解为多场次的专业化、定制式、小型化线下专场招聘会及校园宣讲会,广泛动员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各区开展招聘活动不少于5场。各部门应统一设置“2023年北京地区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分会场”活动标识,并在活动现场设立政策宣传、职业指导等服务专区。市、区人力社保部门依托“北京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高频次举办分行业、分领域的线上招聘活动。市教委、各院校依托“北京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信息网”和各高校就业信息网开展线上招聘活动,为供需双方提供便捷高效的线上双选服务。

(三)有序组织“一进五送”

各区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积极组织人社局长进校园,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信息、送指导、送培训等“一进五送”活动,开展职业规划、简历诊断、面试方法、求职技巧等专业辅导,增强毕业生对就业市场的把握能力,拓宽高校毕业生获取就业创业政策和招聘岗位信息渠道。对于毕业生占比较多的区,要及时与高校进行对接,建立“一对一”“多对一”的长效合作机制,促进本地生源就近就地就业。

(四)打造特色服务活动

市、区人力社保部门依托“北京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和“好工作”微信公众号,组织辖区内优质企业集中开展直播带岗、空中宣讲等特色活动,积极宣介重点用人单位发展历程、招聘计划、人才培育、工作环境、企业文化、发展前景等内容,做好在线互动、简历投递等服务。各区要认真审核企业宣讲内容,帮助毕业生了解企业,精准投递简历,每月至少提交1条宣讲信息。各院校要及时向毕业生推送活动信息,实现广泛宣传、精准对接。

(五)优化职业指导体验

各区要深化“职业指导直通车”品牌建设,广泛利用抖音、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开展积极向上、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就业指导活动,有条件的区可结合实际情况,组织高校毕业生走进企业现场观摩、实地体验,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和匹配精准度。各区每月发布职业指导课程不少于1节,依托“北京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和“好工作”微信公众号同步向毕业生推送。市教委、各院校推动配齐建强就业工作队伍,指导建立覆盖各年级的就业指导课程体系,举办讲座、培训、辅导等就业指导活动,帮助毕业生提高求职能力和技巧。

(六)扩大就业见习规模

各区要多渠道开发就业见习岗位,动员本区见习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挖掘更多能够发挥毕业生专长的管理、技术、科研类见习岗位,不断扩大就业见习规模。各区要用好职场体验基地,加大就业见习宣传推介,广泛向毕业生发布、推送就业见习岗位信息,并在招聘活动中推出一定数量的就业见习岗位,发动和组织本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参加见习,增强工作经验、提升实践能力。

(七)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灵活运用高校毕业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政策宣传解读,讲好就业创业典型故事,引导毕业生从实际出发选择职业和工作岗位,多渠道就业创业、建功立业。各区至少开展1次就业政策集中宣传,将政策清单、补贴标准、申领流程、受理机构等向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广而告之。加大对“北京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北京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信息网”推广力度,让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享受全链条、不断线的就业创业服务。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服务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抓手,明确工作措施、时间安排、责任人和保障机制。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积极作用,形成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合力。

(二)细化责任分工

各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合力。人力社保部门和教育部门负责组织举办各类就业服务活动;国资委和工商联负责动员国有企业、非公经济企业积极参加;高校要积极动员毕业生广泛参与,确保活动效果。

(三)做好安全保障

各部门要加大信息审核力度,确保用人单位资质和招聘信息真实有效,不得含有歧视性内容,严防求职信息泄露。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合理控制活动规模,确保线下活动安全有序。对已确定开展的活动,不得擅自变更或取消。

(四)注重宣传引导

各部门要提前做好活动预告,活动期间及时跟踪报道,运用新闻媒体、微博微信、广播电视等渠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支持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不断扩大活动知晓度和参与度。

(五)及时上报材料

各区要在2月28日前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北京毕业生就业统计管理系统,报送服务月活动期间工作计划,由市就业促进中心统一向社会发布活动安排。每场活动结束后及时登录北京毕业生就业统计管理系统,填报活动数据。服务月活动全部结束后,各区要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创新举措和亮点做法,于6月7日前将总结材料报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八、联系方式

(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王婧  李少成龙; 联系电话:84180762  84180706

电子邮箱:bjrbjbys@163.com

(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联系人:高旭         电话:60910215

(三)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朱煜君       电话:83970423

(四)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

联系人:王东宏       电话:67124917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