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就促字〔2023〕60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属局(总公司)、企业集团,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进一步推进本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的引领带动作用,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人社能发〔2023〕3号),现就开展2023年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
(一)工作目标。鼓励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发挥其在攻关创新、带徒传技、交流推广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2023年,重点面向本市“十四五”时期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明确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两个国际引领支柱产业,以及集成电路、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制造与装备、绿色能源与节能环保四个特色优势的“北京智造”产业,新建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个。
(二)申报条件。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应是长期在生产服务一线工作,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一定社会影响力,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工作室所在单位应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对建立工作室有现实需要和强烈愿望。具体申报条件按照《北京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中相应规定执行。已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属局(总公司)、企业集团认定为区(行业)级工作室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认定为市级工作室。
(三)申报程序。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由所在单位负责申报,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受理辖区内企事业单位、驻区中央单位的申报,市属局(总公司)、企业集团负责受理所属基层单位的申报。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和市属局(总公司)或企业集团要认真组织开展本级评审工作,严格把握条件,择优推荐不超过2个候选工作室。
二、资金支持
对确定为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给予一次性资助30万元,主要用于工作室设备设施的更新完善、技术技能创新研发、技能交流推广、人才培训等。工作室所在单位应对资助资金建立专门账目(科目),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工作室要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
三、相关要求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和市属局(总公司)、企业集团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结合区域产业布局和企业自身发展需要,鼓励支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积极组织属地或所属单位申报,认真开展审核遴选,于2023年6月15日前将申报推荐材料报北京市就业促进中心,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1.北京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2.申报材料清单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4日
(联系人:聂昆;联系电话:68318097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2号 电子邮箱:niekun@rsj.beijing.gov.cn)
附件:
2. 附件2.申报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