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落实城镇困难人员就业帮扶政策,提供就业援助服务。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促进“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等10万人就业。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同幅调整失业保险金待遇,更好地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2. 做好就业指导工作。以“就业在北京”服务品牌为引领,充分使用主流新媒体,持续拓展创新招聘信息、招聘会信息和就业指导信息的传播渠道和方式,增强公共就业服务的传播力和影响力。统筹全市线上线下招聘活动,突出区域发展和专业特色,促进精准对接。为长期失业青年提供帮扶就业指导。
3. 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线上线下招聘会不少于300场、就业创业指导活动不少于100场。开展直播带岗、空中宣讲等活动,进校园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信息、送指导、送培训“一进五送”活动,拓宽高校毕业生获取就业创业政策和招聘岗位信息渠道。强化“职业指导直通车”品牌建设,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和匹配精准度,更好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
4. 实现高校毕业生落户“一件事一次办”。
5. 优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流程。定期梳理全市社保经(代)办机构超期办理的业务明细,通过重点督办、完善流程、优化系统等方式,有效解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办理超期问题。
6. 调整2023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综合考虑职工工资增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能力、相关社会保障待遇调整情况等因素,对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进行调整,指导经办机构做好发放工作。
7. 新增社保缴费“跨省通办”事项。按照国家政务服务工作统一部署和我市“统模式”要求,推动“社会保险费特殊缴费申报”“退还误收多缴保险费申请”2个事项实现“跨省通办”。
8. 提升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满意度。将职业伤害确认、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核定发放等环节“三合一”,实现待遇申请“一件事一次办”,推进职业伤害保障服务“打包办”,保障遭受职业伤害的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及时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9. 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出台《关于鼓励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长缴多得有关问题的通知》,着力解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偏低的问题。
10. 全年计划组织实施人事考试48项,预计服务考生近100万人。前置做好考生服务工作。坚持未诉先办,针对考生咨询高频问题,通过“北京人事考试”微信公众号、短信等多种方式,在考试报名、缴费等重要时间节点进行温馨提示和事项告知,并分版块、分系统、多渠道在微信公众号推送报考热点问题,解决操作系统使用中的难点问题,便于考生操作使用。
11. 开展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完成不少于70万人次培训。印发《新时代首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支持企业特别是“两区”骨干企业参加学徒制培训,新增培训人数不少于2000人。
12. 优化积分落户服务。通过迭代更新申报系统、完善审核结果告知、打通数据共享接口和开通“绿色通道”等措施,加快积分落户相关业务办理速度,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更好满足群众期盼。
13. 提升档案管理服务水平。持续规范档案业务答复口径,提供“同事同标”的档案服务,特别是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档案接收工作,加强对基层单位指导,促进人力资源顺畅有序流动。
14. 提升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享受社保补贴政策效能及便利性。摸排政策落实过程中的痛点难点淤点,提升政策效能,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到应享尽享,促进脱贫人口在京稳定就业。
15. 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治理力度。联合相关成员单位,组织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风险+信用评估、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等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16. 推进人力社保服务“全城办同标办”。动态调整人力社保服务事项清单,发布《北京市人力社保服务规范》2.0版和企业版群众版《办事指南》,加强对基层单位培训指导。
17. 电话接通率达到80%以上,有效电子信件、12345派单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率达到100%。
18. 来访接待率达到100%,来信限时办结率达到98%以上,初信初访办结率达到90%以上,疑难问题协调化解率达到8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