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以来,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儿童事业发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工作重要论述,积极推动《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儿童发展规划》各项任务,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保障儿童合法权益,不断深入落实儿童友好理念,首都儿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一、儿童与健康领域
(一)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儿童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升
大力推进妇幼保健机构、区域医疗中心及三级助产机构新生儿科(病室)建设,全市建设率达到85%。确定7家市级、26家区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持续加强综合医院儿科建设,2022年,全市79家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已有62家开设儿科门诊,46家开设儿科病房;每千名儿童拥有床位数及儿科执业(助理)医生数稳中有增;新生儿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持续下降,2022年分别为0.67‰、1.26‰和1.93‰,均已提前达到2025年规划目标值。
(二)关口前移,全面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
多部门联合推动“绿芽行动”,推进“一站式”便民服务,建立市、区两级婚前孕前保健转诊网络,扩大免费婚前孕前保健覆盖面。2022年婚前医学检查率68.7%,较2020年提高14.62个百分点;建立产前筛查诊断一体化服务管理,按照区域对口关系建立转会诊网络,实现筛查与后续诊断服务全覆盖。2022年产前筛查率93.4%,比2020年提高7.6个百分点。在新生儿疾病筛查“6+1”格局基础上,将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免费筛查病种由3种扩增至12种,筛查率达99%。
(三)实施儿童早期发展深耕工程
推动全市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创新模式、丰富内容、提高水平,指导制定儿童早期发展健康服务制定地方标准,创建7家儿童早期发展优质服务基地。实施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开展0—6岁儿童视力、听力、智力、肢体和孤独症等五类重点疾病筛查、诊断、干预一体化服务,筛查率达到99.24%。为73.2万名学龄前儿童免费提供氟化泡沫防龋服务,为62.3万名小学生提供免费口腔检查及窝沟封闭防龋服务。
(四)儿童体质健康不断提升,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初步建成
落实《北京市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考核评价方案》,带动家庭、学校、社会共同促进中小学生健康管理。2022年中小学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率为70.6%,比上年提高3.3个百分点。初步建设形成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社会心理服务网络,组织开展社会心理知识宣传和协助开展社会心态监测。目前全市共有三级社会心理服务站点,包括区级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17家、街道(乡镇)社会心理服务中心336家和社区(村)社会心理服务站39家,为我市儿童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关爱服务。
二、儿童与安全领域
启动“十四五”时期中小学校、幼儿园平安校园建设,统筹推进首都教育发展和安全。连续四年制作《北京市中小学生公共安全开学第一课》特别节目,2022年收视率再创新高,全国约4800万人次收看电视节目。加强学校食堂、校外送餐企业、校园周边餐饮单位日常监管。2020—2022年全市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合格率均在99%以上。把住审批入口关,严格执行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营业性娱乐场所的规定。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查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对消费者进行实名制登记,杜绝未成年人进入,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儿童与教育领域
(一)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不断提高
北京市大力推进幼有所育,推动实施《北京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重点破解普惠园学位结构性短缺问题,完善普惠性幼儿园保障机制,不断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水平。截至2022年底,适龄儿童入园率达到93%,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1%,相比“十三五”末期分别提高了3个和4个百分点。
(二)义务教育阶段持续优质均衡发展
以教育公平为导向,通过取消特殊类型招生、跨学段促进就近入学、实行多校划片、落实“公民同招”等多种措施,持续促进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均衡发展。2022年实现义务教育公办校全部区内招生的历史突破,就近入学率近四年稳定在99%以上。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提升工程,投入11亿元支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造提升,并重点向乡镇学校倾斜。统筹主城区与全市乡镇义务教育学校建立“手拉手”结对关系,提高资源使用和共享效率,全力提升乡村学校教育质量。全市集团办学覆盖率达到75%,学区制管理已覆盖了90%的中小学,联合办学、组团发展成为新常态。
(三)特殊教育事业发展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首都特殊教育事业快速发展,整体发展始终保持全国领先水平,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形成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融合教育为主体,以特教中心为指导,以送教上门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办学体系。截至2022年底,我市共有特殊教育学校20所,接受残疾儿童少年的普通中小学1504所、幼儿园281所,市级特殊教育中心1个,区级特殊教育中心16个,学区融合教育资源中心76个。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得到优先保障,其义务教育入学率稳定在99%以上,融合教育比例提高20%。
四、儿童与福利领域
(一)未成年人保护设施及人员建设工作全面推进
全面推进街道(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西城区、通州区、平谷区已实现街道(乡镇)全覆盖。2022年实现街乡儿童督导员和社区儿童主任全覆盖。加强部门联动,协同推进儿童领域社会工作岗位开发设置,探索“儿童督导员+社会工作者”联动工作模式,加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
(二)困境儿童保障机制得到有力落实
建立困境孤儿基本生活费自然增长机制,确定孤儿生活费提标额度,从2023年7月1日起每两年调整一次。2022年对困境儿童生活费由每人每月2200元调整提高为2450元。继续实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对年满18周岁后仍在接受职高或本专科高等教育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分别给予每人每学年1万元和8000元助学补贴。在医保基础上,孤儿医疗费实报实销,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再次报销80%。
(三)推动托育服务体系建设
印发《北京市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加大对托育服务财政支持,逐步完善托育服务支持体系。积极推动用人单位和医院办托试点,选取20所小学试点开设2—3岁托班,推进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2022年新增幼儿园托位3000个,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托育服务,多元扩大服务供给。制定本市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实施细则,明确托育机构消防安全工作指引,加强托育机构卫生评价,创建95家示范托育机构,推动北京市托育机构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建设,积极探索托育行业综合监管路径,逐步完善托班管理制度,确保机构规范发展。积极推动大中院校开展托育相关专业,加强托育从业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托育服务质量。
五、儿童与家庭领域
深入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在全国率先研究建立覆盖城乡的“114N”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成立北京市家庭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市级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专家委员会。2022年录制家庭教育管理者应知应会视频课10堂,编制7—12岁家庭成长必读系列图书和家长学校课程包,开设“新蕊云课堂”专家直播课23场,录制系列微视频40个。面向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及职业学校学生家长,定期推送家庭教育指导资讯、组织专家讲座,提升家庭教育服务能力。互联网法院建立全国法院首个家庭教育指导线上平台,由法院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提示书及家庭教育令,督促家长“依法带娃”。
六、儿童与环境领域
积极开展各项文化科普活动,打造社会阅读大课堂。启动首届中小学生朗读比赛活动,共吸引来自全市100多所学校共计1100多名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全网阅读量超过2800万人次。积极开展青少年科普工作,科普宣讲活动数量和青少年参加人次逐年增多,活动覆盖面、受众面从北京扩大到了全国各省市。3年来面向青少年开展科普宣讲活动累计受众725376.7万人次。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青少年教育基地、博物馆等各类社会资源,建设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营地(基地),让少先队员就近就便参与校外实践活动。2022年少先队实践教育营地(基地)数量比上年增长55.6%。
七、儿童与法律领域
(一)推动未成年人法律法规体系日趋完善
聚焦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推动未成年人法律法规体系日趋完善。全面修订出台《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并于2023年6月1日正式施行。出台《未成年人训诫帮教救助工作规范》,助推涉法涉诉未成年人训诫帮教救助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制定《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化少年法庭改革,推进未成年人审判专业化发展。
(二)依法对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
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实现应援尽援。推动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业法律援助律师团队,及时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十四五”以来,全市各级各类法律援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1102人次。2022年,全市开展“阳光驻希望”司法保护工作,依法开展涉案未成年人训诫帮教救助,实现了对全市违法未成年人和有救助需求未成年受害人的全覆盖帮扶。
✥来源:北京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