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仲字〔2023〕129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近年来,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开展速裁庭(团队)建设,推行“案前调解+速裁”办案模式,实现速裁庭(团队)全覆盖,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快速妥善办理,取得良好成效。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69号)文件要求,不断提升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办理质效,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建设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建设,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的重要举措,是深入实施“护薪”行动的有力抓手,是调解仲裁部门在根治欠薪工作中发挥职能作用的具体行动。各区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办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推进速裁庭建设作为兜牢基本民生底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首都安全稳定的重要任务,切实抓实抓好。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选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骨干仲裁员和记录人员,建强速裁队伍,做好统筹协调、资源调配。已组建实体速裁庭的区,要及时总结经验跟踪问效,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发挥好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尚未组建实体速裁庭且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量较大的区,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条件成熟时及时组建实体速裁庭,推动农民工工资争议处理工作迈上新台阶。暂不具备条件组建实体速裁庭的区,要持续加强速裁团队效能建设,实现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办理提质增效。
三、健全速裁机制。畅通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办理“绿色通道”。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快速受理。经初步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且申请人书面承诺予以补正的,立案部门可容缺受理。坚持调裁结合、调解优先,将调解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在庭前、庭中、庭后开展全方位调解。有多个请求的争议案件,速裁庭(团队)应积极协调促成先行调解工资请求,最大限度柔性化解农民工工资争议。符合条件的案件依法适用简易处理,推广要素式办案,发挥终局裁决、先行裁决、先予执行等制度效能,尽可能缩短办案时限,提高仲裁终结率,有效减轻农民工诉累。
四、加强协调联动。强化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保障监察各自职能作用和制度优势,按照有利于及时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原则,引导农民工合理选择维权渠道,案件大区可实行一站受理、首问负责、分类处理等制度。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集体争议,速裁庭(团队)要严格落实应急工作预案,并通过约谈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邀请行业主管部门参与等方式,协调各方力量共同化解争议。做好与驻仲裁机构法律援助工作站(窗口)工作衔接,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获得法律援助服务提供必要协助。深化裁审衔接,协助农民工做好财产保全申请、生效仲裁文书执行申请等工作。加强京津冀三地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协同处理,促进跨区域争议快速稳妥办理。
五、提升服务水平。速裁庭(团队)要通过开设“流动仲裁庭”、发放仲裁建议书、开展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等方式,在农民工较多、争议多发的餐饮、建筑、制造、快递物流等行业和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及人社政策,引导用人单位依法合规用工、农民工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促进争议源头预防化解。扎实推进数字速裁庭建设,充分利用“云仲裁庭”加强线上线下服务对接,通过在线庭审、电子送达等方式,努力为农民工提供更优质高效服务。要主动了解农民工服务需求,积极协调就业、社会保险、技能培训等机构,为农民工提供打包式精准帮扶服务。
请各区于每季度最后一周向指定邮箱报送速裁庭(团队)建设进展、本季度办理案件数量、结案金额、亮点做法等情况。在速裁庭建设过程中遇有问题、意见及建议,请及时与市局联系。市局将开展定期调度、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宣传先进典型。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