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北京市“十四五”时期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北京市关于促进高精尖产业投资推进制造业高端智能绿色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明确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以下简称高精尖资金)重点支持的领域和方向,加大普惠性产业资金支持力度,支持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提升资金执行效率,根据《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现发布《2023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第二批)》。
一、重点方向
方向1 集成电路设计产品首轮流片奖励。支持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开展多项目晶圆(MPW)或工程产品首轮流片(全掩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流片费用一定比例予以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详见附件1)。
方向2 重点投资项目贷款贴息。对2022年或2023年1月1日至9月30日在京工业重点产业或软件信息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纳统500万元(含)以上,且获得银行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研发贷款等中长期贷款的工业重点产业或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按照不超过2%的贴息率给予普惠性贴息。对获得银行流动资金贷款且已制定强链补链方案通过审核的产业链龙头企业,按不超过1%的贴息率给予贴息。单个企业年度贴息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详见附件2)。
方向3 老旧厂房更新利用奖励。支持在京企业在不改变工业用地性质的前提下利用工业腾退空间、老旧厂房开展先进制造业项目建设。对2023年4月16日至10月31日的纳入《北京市老旧厂房改造再利用台账》且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00万元的项目,按不超过纳入奖励范围总投资的20%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详见附件3)。
方向4 打造行业标杆示范首方案奖励。支持我市企业与能源、交通、教育、医疗等重点行业用户联合制定信创解决方案,对于首次解决重点行业典型应用场景需求并实际落地的优质解决方案,按照不超过解决方案中信创非硬件部分实际采购额的10%给予奖励,不超过3000万元(详见附件4)。
二、申报要求与说明
(一)申报条件与要求
1.申请高精尖资金的企业应在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3年无严重失信记录。
2.同一企业高精尖资金只能支持第一批和第二批高精尖资金指南的一个方向(集成电路设计产品首轮流片奖励、重点投资项目贷款贴息、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一季度稳运行奖励不受此限制),且申报项目应未获得其他市级财政资金补贴或奖励支持。属市级重大项目或重点机构,可不受上述限制,报市政府审议后执行。
3.对有地方配套要求且在京产业化的项目,可按国家要求配套,具体参照《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4.申报单位自愿填写相关材料,承诺相关事项,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具体申报说明(申报条件、支持标准等内容)详见附件。
(二)申报时间与流程
1.2023年高精尖资金(第二批)申报时间为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0日。
2.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可在指南发布当日至11月10日登录“北京通企服版APP-一体化申报平台-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23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第二批)》的通知-立即申报”入口填写,按照填报指引对相关企业信息及对应材料进行申报(详见附件5)。申请方向3的项目,先通过“高精尖产业项目库”中填报(企业可通过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政务服务”-“办事入口”进入高精尖产业项目库进行填报)。
3.申报方向1、方向3的企业,须经所在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
(三)其他事项
1.项目单位应按照《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接受市区经信、财政等相关部门跟踪检查和绩效监督。若存在隐报、瞒报和弄虚作假或违背承诺事项等行为,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有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并追回资金,同时将项目单位的失信信息纳入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
2.政策咨询联系人:
规划处:梁倩倩,55578183 申 宸,64019721, 李 丹,64019717
技术支持:北京通企服版APP客服人员,82176966,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系统运维人员,55578555
3.各领域联系方式详见下表:
4.各区联系方式详见下表: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25日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