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京商法贸字〔2023〕3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有关要求,北京市商务局对北京市商务局制发的或牵头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截至2023年8月31日备案)进行了集中清理。

  现将清理结果《北京市商务局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与《北京市商务局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北京市商务局    

2023年11月21日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