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区、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全力支持下,经过全市各级统计机构共同努力,北京统计法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全社会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意识明显增强。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实施第40周年,也是北京政府统计机构成立70周年。在这个关键节点,我们总结了过去一年的统计法治建设成果,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的思路,现将相关情况向大家作简要通报。
北京市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坚持客观真实地反映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为统计部门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创造了良好环境。2022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北京市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2023年,市政府将统计监督纳入绩效管理专项考评,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在京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全市推动建立下级向上级报告年度防治统计造假工作制度,各区、各有关部门以不同形式落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完善统计质量全过程管理办法和分专业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制定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等,统计数据全流程管控体系日益完善,防治统计造假制度机制不断健全。
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北京市今年开展了首轮统计督察,先后对西城、丰台、延庆3个区和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市水务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3个部门开展督察,共查阅文件资料6000余件,问卷调查522份,开展个别谈话240人(次),延伸督察区部门、街道(乡镇)34个,对144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聚焦被督察区、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履行统计法定职责,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总的来看,首轮统计督察进展顺利,进一步夯实了各区、各有关部门防治统计造假主体责任,取得了重要进展和阶段性成效。
长期以来,全市统计执法工作始终坚持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规范统计执法工作为根本,严格执行“双随机”抽查制度,围绕执法人员、检查单位、执法时间、执法指标“四个全覆盖”目标,高质量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统计执法数量和水平居于全国前列。2023年全市共对8422家单位开展检查,不断提高执法监督覆盖面。加大联合检查力度,与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市市场监管局等推进联合执法,促进形成执法检查合力。开展包容审慎监管,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宗旨理念,制定《北京市统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3年对于符合条件的648家轻微统计违法单位不予行政处罚。
北京市统计系统坚持把统计监督放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谋划推动,统计监督效能日益显现。立足“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数据中心”和“本市区域发展及产业发展的监测评价中心”,围绕重大发展战略实施情况、重大风险挑战应对成效、人民群众反映突出问题解决情况等,进一步强化全市经济运行研判和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运行情况开展监测分析。按计划及时规范发布主要经济数据,加强数据解读,客观展现经济运行情况和发展成效,有效引导社会预期。立足重大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落实,积极构建符合首都特点的统计监测评价指标体系,重点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高质量发展、“五子”联动、社会民生领域等开展监测,为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以及社会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统计支持。认真落实好全市五类监督贯通协同办法,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及派驻纪检组汇报履行统计监督职能情况,分类向市委巡视机构提供被巡视单位需要重点关注的统计工作情况,累计提供涉及5个区、24个市级部门的相关情况。定期与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单位交换统计资料,深化统计监督成果共享共用。
北京市统计系统坚持以普法宣传为抓手,丰富普法形式,注重普法宣传效果,全社会依法统计意识持续提升。抓住“关键少数”,市委组织部、市统计局、市委党校连年开展依法统计培训,市、区两级形成“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机制,并于今年首次采用线上+线下同步方式开展专题培训,筑牢防治统计造假思想堤坝。市统计局作为全市首批组建“以案释法”宣讲团的机关,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法律十进”活动,赴各区、市级有关部门宣讲统计法律法规及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精神,今年已举办25场,近7000人次参加,扩大了“统计法进党校”的影响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法治宣传融入到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各环节,进一步发挥统计普法的服务功能。结合《统计法》颁布40周年,在北京统计微信公众号推送法治宣传文章10余篇,发放统计法治宣传资料3000余份,参加全国统计法治征文活动,增强统计普法的宣传教育作用。
2024年,北京市统计系统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首都统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是持之以恒抓好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统计文件精神,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守住统计法律底线,依法实施统计调查,确保首都统计数据质量。
二是全力筑牢防治统计造假坚实堤坝。继续开展全市统计督察,强化政治引领,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走深走实;强化问题导向,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一查到底,严肃追责问责;强化贯通协同,及时向相关单位提供问题线索,推动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发挥。加快完善执法检查体系,护航经济普查,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三是不断提升统计监督效能。深化数据挖掘利用,提升统计服务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水平。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用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反映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完善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财会部门监督协同机制,接受各相关单位对统计数据的监督检查,着力为其他监督提供更科学有效的量化监督结果,推动形成监督合力。
四是大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继续落实“统计法进党校”、会前讲法、全员学法等制度,在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常规统计调查、统计督察和执法检查等工作中开展嵌入式贯通式普法,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统计人员和全社会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稳步推动统计信用体系建设,提升诚信统计品牌影响力,努力营造良好统计法治氛围。
自2024年1月1日起,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正式登记全面展开,全市各级普查机构以及3万余名普查人员将严格按照《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认真执行普查方案,依法依规进行普查登记,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每一次经济普查都离不开广大社会公众和普查对象的理解与支持,也请广大普查对象放心配合普查工作,如实、按时、准确填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来源:北京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