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区体育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燕山体育运动中心,各相关单位:

  为持续推进我市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据《北京市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信用评价办法(修订)》(以下简称《评价办法》)文件要求,将于2024年3月4日-4月30日组织开展2024年度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经营单位)信用评价工作,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注册登录

  请各参评经营单位在“北京市信用评价服务系统”(https://creditbj.jxj.beijing.gov.cn/creditDatazone-evalute-admin/tyj-web/#/login)进行注册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曾参加过信用试评价的经营单位,若企业基本信息有所变更的,请予以更新。由注册地所在区体育行政部门对经营单位的注册登记信息进行审核确认。

  本次经营单位信用评价仅限于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及非营利性经营单位。

  二、信息填写

  注册登记信息审核通过后,经营单位应如实填写信用评价所需的具体指标信息,并于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24:00前完成信息填报工作(见附件2)。

  各区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及时审核确认经营单位填写的信用评价信息,并于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18:00前完成审核确认工作。

  三、评价结果查询

  参与信用评价的经营单位的2024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将于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18:00前生成,各经营单位可登录北京市信用评价服务系统查看本单位的信用评价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改善营商环境和提高行政监管效率的重要举措,各区应高度重视信用评价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

  (二)如实填报。各经营单位应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确保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效性。

  (三)加强结果应用。评价结果生成后,各区应加强评价结果应用。一是根据信用评价及预付式消费资金监管工作安排,依据体育经营单位(除青少年校外体育培训机构)信用评价结果动态调整预收资金存管比例。二是对经营单位开展分级分类监管,在推进“双随机”监管方面,对信用等级高的经营单位降低“双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三是根据《评价办法》,依据信用评价结果依法依规在体育行业内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

  附件:1.各区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2.体育行业经营单位监管系统操作手册(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

北京市体育局    

2023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北京市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