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更新三大配套文件正式出台 涉及统筹主体确定、项目库管理及专家委员会管理

  北京城市更新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出发,通过完善空间形态和城市功能,补足公共服务短板,打造城市活力空间。为落实城市更新条例,保障北京城市更新工作有序进行,加快满足群众“七有”“五性”需求,促进城市发展方式转型,实现首都高质量发展,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正式印发《北京市城市更新实施单元统筹主体确定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城市更新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城市更新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三个规范性文件,文件将于2024年5月10日正式施行。  北京首次立法:区域综合性项目或多个城市更新项目可划定为一个实施单元,由统筹主体统一谋划、统筹实施  《北京市城市更新实施单元统筹主体确定办法(试行)》明确了北京市城市更新实施单元统筹主体的确定路径,重点解决“谁能当主体”“谁来确定主体”“如何确定主体”“主体能干什么”“如何监督管理”5个方面的问题。北京市首次在立法中明确,可以将区域综合性更新项目或者多个城市更新项目,划定为一个城市更新实施单元,统一规划、统筹实施。例如东城区隆福寺文化街区项目、朝阳区朝外大街沿线提升项目、石景山区模式口历史文化街区项目等都是区域综合性项目,整合保护性修缮改造、环境整治、补齐现代都市功能、增设社区交往空间等需求于一体,就采用了实施单元统筹主体的模式开展城市更新。  文件明确了区政府根据城市更新实施单元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实施单元范围内物业权利人、相关权益主体需要,明确统筹主体应当符合的基本条件。鼓励引入规划设计和策划运营能力强、公共关系处置经验丰富、商业信誉突出的专业企业,通过采取与物业权利人联营、合作、入股等多种方式,实现资源整合和权责明晰,推动项目高水平策划、专业化设计、市场化招商、企业化运营。本着适配项目、按需赋能的原则,重点从推动达成区域更新意愿、整合市场资源、推动项目统筹组合、推进更新项目实施及其他需明确事项等5个方面对实施单元统筹主体进行了赋权赋能,提高主体参与城市更新的吸引力。  项目库实行闭环管理 入库项目可享受多项政策支持  《北京市城市更新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北京市城市更新项目库定位与管理要求,理顺了城市更新项目库运行机制,并与现行审批机制无缝衔接,实现了支持引导北京市城市更新项目的生成、实施与运营,加强服务保障、优化实施程序、规范建设管理等功能。  北京市城市更新项目库采取闭环管理,即“更新意愿和项目征集——储备项目库——实施项目库——编制计划——审批实施——项目出库”管理体系。城市更新项目纳入储备项目库后,各区政府、区城市更新主管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将提供“靠前服务、联合会商、专家咨询”等专项服务保障,推动项目孵化、生成和实施。纳入计划的项目可享受建筑用途混合、综合确定土地价款、提前勘察设计招标、信贷及住房公积金等各项政策支持。同时,纳入计划的项目视同完成“多规合一”平台初审,实施主体即可开展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方案通过联审后,与“多规合一”平台实现有效衔接。  建立专家委员会 “最强大脑”赋能城市更新  城市更新涉及土地及规划、城市设计、建筑设计、工程建设、产业研究、市政交通、风景园林、生态环境、城市安全、历史文化、社会治理、金融投资、政策法律和咨询策划等多个专业领域,需要各方面专家的“最强大脑”为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提供技术支撑和智力支持。《北京市城市更新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专家的职责、权利及义务等内容。文件明确指出,专家委员会专家要为北京市城市更新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提供专家论证和决策咨询;为城市更新的重要政策制定、重大规划编制、重要文件出台进行专业论证;对重大城市更新项目提出咨询意见;对北京城市更新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每位专家每年至少完成一份专项报告。专家的入选由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聘任并颁发聘书,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聘连任。  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按照《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要求,进一步跟进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文件,打造城市更新政策“工具箱”,及时跟进项目进展,积极推动项目实施,聚焦重点工作、群众关切,围绕完整社区、精品街区、活力片区、站城融合等专题,谋划推动一批有影响力的示范项目落地。文章来源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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