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关于印发《2025年北京市健身气功工作计划》的通知

京体社字〔2025〕11号

各区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科、业务科、体育总会办公室),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燕山体育运动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落实《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北京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进一步夯实健身气功项目发展基础,加强健身气功功法推广普及,促进首都健身气功高质量发展,我中心制定《2025年北京市健身气功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做好健身气功各项工作。

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2025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荆本禹;联系电话:55533404)

2025年北京市健身气功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健身气功管理工作体系,夯实健身气功项目发展基础,加强健身气功功法推广普及,加大健身气功工作宣传力度,促进首都健身气功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其政治、文化和康养功能,为北京双奥国际赛事名城建设奠定基础,为增进人民体育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升全民身体素质做出积极贡献,助力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助推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

  二、工作安排

  (一)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健身气功管理办法》

  国家体育总局2024年修订的《健身气功管理办法》已于2024年10月1日正式施行,2006年11月17日公布的第9号令《健身气功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市、区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并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健身气功管理办法》各项规定规范健身气功相关工作,加强行业监管,推动健康发展。

  (二)全力备战第十五届全运会

  进一步整合优势资源,高效组织第十五届全运会健身气功项目比赛的训练及参赛工作,力争完成备战目标。委托北京市健身气功协会具体负责备战和参赛的组织实施工作。请各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地区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大力支持,配合做好人员选调、服务保障等工作。

  (三)扎实做好政务服务工作

  依据北京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按照市、区两级职责权限,分工做好“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政务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便民利民意识,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市级:做好“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审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工作,同时指导各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地区做好健身气功站点的设立与管理。

  区级:各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地区业务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标准化流程和要求,规范办理“设立健身气功站点审批”政务服务事项,加强站点日常管理和信息维护。

  (四)进一步加强健身气功站点建设

  1.常态化开展健身气功站点信息的更新维护

  各站点信息如发生变化,应及时进入北京健身汇微信小程序“健身站点”系统进行更新。新增、撤销健身气功站点,或变更健身气功站点名称、习练地点、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除在系统内更新外,还需填写站点变更备案表(见附件1),由区级业务主管部门盖章后向市社体中心备案。

  在2024年站点信息梳理工作基础上,2025年重点开展站点社会体育指导员和信息员的关联工作。关联方法:区级负责人于2025年9月30日前使用区管理员账号登录“健身站点”系统,在“站点管理”中选择对应站点进入编辑页面,在“添加社会体育指导员(可多选)”处点击,从社会体育指导员库中搜索关联;在“添加信息员(可多选)”处点击,从信息员库中搜索关联。

  2.不断加强健身气功信息员队伍建设

  根据《健身气功信息员管理制度》及北京市工作实际,本市健身气功信息员主要负责收集、上报影响健身气功健康发展的信息,宣传健身气功政策法规及工作动态,更新维护健身气功站点资料,采集、报送健身气功站点活动情况。

  按照《健身气功信息员管理制度》“凡未设信息员或已设信息员但未履行应尽职责的健身气功站点,不予审批设立或通过年检”的要求,市、区两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加强信息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确保2025年9月底前每个健身气功站点至少配备1名信息员,并在系统内进行关联。各单位如需增加信息员,请填写北京市健身气功信息员统计表(模板见附件2),将Excel电子版和加盖区级主管部门公章的PDF版一并发送至邮箱jingbenyu@tyj.beijing.gov.cn。

  3.按时完成健身气功站点年检

  2025年北京市健身气功站点年检工作于2025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通过北京健身汇微信小程序开展。年检流程:先由站点负责人或信息员登录北京健身汇微信小程序“健身站点”系统,在“站点管理”中选择对应站点进入页面,点击“申请年检”按钮提交2025年度年检申请;再由各区级负责人使用区管理员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对各站点提交的年检申请进行确认。

  4.进一步加强对健身气功站点的管理和监督

  加强对健身气功站点习练内容和日常活动的检查,确保站点不进行愚昧迷信或神化个人的宣传,不夹杂非健身气功内容,不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无借机非法敛财、出售“信息物”、举办“带功报告”“会功”“弘法”“贯顶”及其他类似活动等情况。如发现站点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健身气功管理办法》予以取缔,并进行处罚。

  5.进一步加大对健身气功站点的服务和宣传

  在各级健身气功赛事、培训、志愿服务等活动中加大对健身气功站点的支持力度。积极为健身气功站点人员搭建展示、交流、学习、提升的平台。努力为发挥作用较好、贡献突出的站点及相关人员创造宣传机会,并优先推荐参加全国比赛、培训等。

  2025年计划开展“我与健身气功”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新媒体平台对全市100个健身气功站点、40名站长、30名社会体育指导员、30名信息员进行宣传。请各单位按照分配的名额(详见附件3)推荐符合条件的站点和人员围绕主题制作宣传视频,并于2025年5月31日前将名单、视频、宣传材料报送至邮箱:jingbenyu@tyj.beijing.gov.cn。

  站点推荐基本条件:2024年12月31日前合法设立、年检合格且已在北京健身汇微信小程序“站点管理”系统完成信息梳理的健身气功站点;能够按照公示的习练时间组织日常习练活动;较好发挥全民健身示范作用,为健身气功项目发展做出贡献。

  站长、社会体育指导员、信息员推荐基本条件:所属站点为2024年12月31日前合法设立、年检合格且已在北京健身汇微信小程序“站点管理”系统完成信息梳理的健身气功站点;已在北京健身汇微信小程序“站点管理”系统中与站点进行关联;认真负责,较好完成工作职责,为健身气功项目发展做出积极贡献;阳光健康、积极向上,具有较好的精神风貌和群众基础。

  需提交的材料:

  (1)北京市健身气功站点/人员宣传推荐表(见附件4);

  (2)能够反映站点/人员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果、典型事迹的高清宣传视频(1-5分钟),可以是自述、讲述、采访、图文结合叙事等类型,要求以“故事”为主要内容,紧密围绕工作职责,不能是纯技能展示或某一单项活动宣传视频,否则不予采用;无不相关文字、logo或商业植入内容,无版权争议,不加片头、片尾和字幕,不配音乐。

  (五)有序开展健身气功段位制评定工作

  根据《健身气功运动水平等级(段位)评定办法(试行)》,健身气功段位制实行审批制,各级段位培训和考核工作采取分级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北京市健身气功段位制评定工作由北京市健身气功协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申请段位所需赛事积分或培训积分,可通过参加全国和北京市健身气功专项比赛、培训、志愿服务等获得。

  (六)高效组织健身气功赛事、活动、培训

  1.第八届全国健身气功·八段锦交流比赛大会

  计划于2025年9月在房山区良乡体育中心举办,具体安排详见竞赛规程(另行通知)。

  2.全国百城千村健身气功交流展示活动

  在全市开展全国百城千村健身气功交流展示系列活动。各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灵活举办交流展示比赛、功法交流、技能培训、志愿服务等类活动。重点加强对基层健身气功站点和乡村地区的支持。

  市级计划举办北京市健身气功站点联赛、北京市健身气功巡回教学、北京市健身气功在线课堂等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区级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请将活动信息、照片和视频等报送至邮箱jingbenyu@tyj.beijing.gov.cn。

  3.健身气功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

  举办健身气功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并开展继续教育。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全国健身气功比赛、培训

  组织、选拔优秀队伍、人员参加全国健身气功赛事、培训等。优先推荐2024年年检合格且发挥作用较好的健身气功站点和在市、区健身气功比赛、活动、培训中表现突出的团队和人员参加。

  (七)积极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

  加大健身气功助力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力度。进一步激发健身气功站点活力,提高基层站点的辐射带动作用。积极鼓励健身气功社会体育指导员、教练员、裁判员等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基层组织健身气功功法教学、交流、展示等活动。

  进一步加强健身气功志愿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请各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地区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推荐技能水平高、专业素质强的优秀健身气功人员加入志愿服务队伍,其中教学类人员不少于5人(18岁至45岁人员至少2人)、裁判员(限二级及以上级别)不少于5人,并于2025年5月31日前将志愿服务人员推荐表(见附件5)报送至邮箱jingbenyu@tyj.beijing.gov.cn。各单位要认真筛选,加强考察,尤其注重青年人才的发掘与培养。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工作开展

  各级体育主管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健身气功管理工作,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从组织上、制度上、经费上给予保障,共同推动健身气功项目高质量发展。

  (二)顺应形势,融合发展,切实提高工作效能

  要顺应健身气功发展的新形势,积极推动跨界融合和资源整合,加大项目推广力度,大力推进体医融合,切实提高工作效能。要充分利用好全民学练健身气功的热潮,加强统筹、协调和宣传,引领市民主动、文明、科学参与健身气功健身活动。

  (三)培养人才,加强监管,构建良好发展生态

  进一步完善健身气功社会体育指导员、教练员、裁判员、信息员、段位制人员管理机制,强化人才培养,搭建交流平台,提供展示机会,加大健身气功人才社会化供给。同时加强行业监管和人员管理,扶正祛邪,构建和维系健身气功良好发展生态。

  (四)专人负责,强化联动,做好工作组织实施

  建立健身气功工作联系人制度,各单位至少安排1人专门负责健身气功工作对接和组织实施,强化市、区联动,高效、有序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加强信息采集和汇总,及时报送相关数据、信息、总结等材料。各单位联系人如有变更请及时向我中心报备。

  附件:1.北京市健身气功站点变更备案表

     2.北京市健身气功信息员登记表

     3.2025年北京市健身气功宣传名额分配表

     4.北京市健身气功站点/人员宣传推荐表

     5.北京市健身气功志愿服务人员推荐表

文章来源于:{北京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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