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信息 第1098页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北京市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浩辰 发布于 2023-05-08

京人社养发〔2015〕67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加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单位: 为保障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范围内退休人员(含退职、退养人员,下同)的基本生活,经市政府批准,现对2015年基本养老金调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4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办...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为外地来京投资开办私营企业入户申请人办理招用本市人员情况证明的通知

浩辰 发布于 2023-05-08

京人社就发〔2015〕58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北京市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条例》(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公告2001年第44号)、《关于外地来京投资开办私营企业人员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京政办发〔2001〕73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的规定,结合首都经济...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发布2015年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浩辰 发布于 2023-05-08

京人社居发〔2015〕50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国务院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精神及我市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定额缴费的相关规定,结合全市城乡居民实际收入情况,考虑参保人经济承受能力,2015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仍维持最低缴费标准为年缴费...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民政局 关于调整201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障相关待遇标准的通知

浩辰 发布于 2023-05-08

京人社居发〔2015〕49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 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根据国务院及人社部、财政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情况,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老年保障...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15年北京市职称评审委员会换届及选聘评审专家工作的通知

浩辰 发布于 2023-05-08

京人社专技发〔2015〕51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关于在部分系列高级职称试行社会化评审的实施办法》、《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

浩辰 发布于 2023-05-08

京人社就发〔2015〕46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根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90号令修改),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批准,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档增加110元。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失业保险金调...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15年北京地区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浩辰 发布于 2023-05-08

京人社毕服发〔2015〕34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好2015年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在毕业生就业创业中的积极作用,综合运用促进毕业生就业创...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调整北京市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浩辰 发布于 2023-05-08

京人社劳发〔2015〕44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人民团体,中央、部队在京有关单位及各类企、事业等用人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保障低收入职工的基本生活,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对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市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15年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端领军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工作的通知

浩辰 发布于 2023-05-08

京人社专技发〔2015〕42号 各区、县人力社保局、科技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人事(人才)部门: 为加快中关村人才特区建设,进一步促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发展,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端领军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3】180号)规定,经研究,2015年...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财政部办公厅 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后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浩辰 发布于 2023-05-08

京人社专技发〔2015〕5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