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北京公租房项目汇总(各区项目)


  2021北京公租房项目汇总(各区项目)

  ▶海淀区公租房

  房源套数:1601套

  配租时间:4月8日10:00至2021年4月13日15:00

  点击查看:配租指南

  ▶延庆区公租房

  房源套数:90套

  配租时间:3月29-3月31日

  点击查看:配租公告

  相关问答

  离婚家庭成员申请保障性住房有什么限制?

  申请人曾离婚如申请保障性住房时,离婚年限原则上应满三年。

  残疾退役士兵、人武部现役干部家庭申请保障房是否可以优先?

  按照京民安发〔2010〕433号,残疾退役士兵领取购(建)房补贴后,符合条件的可优先配租配售政策性性住房;按照京建发〔2011〕299号,符合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资格的人武部干部属于优抚家庭的,由申请家庭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部门从本区(县)建设的保障性住房中优先配租配售。

  申请家庭将自有住房赠与或出售给他人的,是否可以再申请保障性住房?

  申请家庭出售自有住房或将自有住房赠与他人后申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时,申请家庭出售或赠与住房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年限须满三年。申请家庭出售或赠与住房,起始日期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登记日期(填发日期)或完税时间为准。

  申请家庭在申请或轮候期间嫌涉弄虚作假的,如何处理?

  申请家庭在申请或轮候期间家庭情况发生变化后,弄虚作假,隐瞒家庭住房、收入及资产等状况的,经复查属实,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作出取消申请资格的决定,记入不良信用档案。该家庭自被取消申请资格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弃租有什么规定?

  申请家庭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房或签订租赁合同,视同放弃一次配租资格,可继续轮候。同一家庭只能放弃两次配租资格,超过两次须重新提出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的房屋租金是如何确定的?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实行“市场定价、分档补贴、租补分离”的原则。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考虑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成本,按照略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的市场租金水平确定。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估价机构或保障房中心定期测定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所在区域的市场租金。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由产权单位拟定,不得高于测定的项目所在区域市场租金,并实行动态调整。产权单位为中央及市属单位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需经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市财政部门审核后实施;其他项目租金标准需经区县住房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实施,并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市财政部门备案。

  公共租赁住房租期多长时间?租金怎么收取?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由双方约定,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可以按月、季或年收取,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

  租期内住房需求发生变化如何处理?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中有套型匹配的空置房屋,产权单位可根据调整审批意见时间顺序予以调换,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按规定腾退原承租的住房。项目中没有套型匹配的房屋,由产权单位建立家庭轮候调房需求库。

  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如何处理?

  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经复核,家庭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可按规定推举新的承租人与房屋产权单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家庭无共同申请人的,租赁合同自动终止。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满需要续租的如何办理?

  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60日向原申请所在地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复核,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产权单位办理续租手续;不符合的不再续租,承租人应退出住房。

  如何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承租家庭自愿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需提前30日向产权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办理相关腾房手续,在规定期限内腾退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在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10个工作日内,应书面通知承租人原申请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期间住房情况发生变化,如何进行资格审核?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成员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租赁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应在规定期限内退出公共租赁住房。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每年定期复核承租家庭住房变动情况,通过房屋交易权属系统查询承租家庭成员的住房状况,根据复核结果对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等进行动态调整,并书面告知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