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场租房补贴政策有哪些变化?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7月14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场租房补贴发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明确取得市场租房补贴资格的家庭自行到市场租赁住房,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时应使用《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通知自8月起实施。
主要规范要求:
1、取得市场租房补贴资格的家庭(简称补贴家庭)自行到市场租赁住房,与出租人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时应使用《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相关部门为补贴家庭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时,应对使用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的情况予以核验。已领取市场租房补贴但未使用示范文本的家庭,也应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使用示范文本重新签订住房租赁合同。
2、补贴家庭与出租人签订住房租赁合同,依规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通过后,可简化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
补贴家庭持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人本人在补贴代发银行开具的银行卡、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房屋出租人(含单位)无需到场和提供相关材料;补贴家庭承租平房的,出租人可不提供房屋安全鉴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