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石景山金安雅筑嘉苑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无房家庭可提出购房申请
1.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请,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截至2022年1月7日(含))。
2.申请人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2.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三)补充说明
1.对“在石景山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审核认定标准为:开通申购当月起向前递推连续3个月(2021年9月、2021年10月、2021年11月),申请人在本市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连续缴费区均为石景山区。
2.“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即已办理居住证,且在京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60个月;
二是在石景山区有稳定就业,其认定标准为:开通申购当月起向前递推连续3个月(2021年9月、2021年10月、2021年11月),申请人在本市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连续缴费区均为石景山区。
3.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住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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