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租对象和原则
(一)配租对象
2022年8月19日(含)前已按照“三审两公示”程序通过市级备案取得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尚未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的东城区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
本次配租家庭分为第一序列优先家庭、第二序列普通家庭。
第一序列优先家庭:低保(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三房轮候家庭,申请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人员、重度残疾人员、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成年孤儿,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和市区有关部门认定的见义勇为家庭。
第二序列普通家庭:除第一序列优先家庭以外的其他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
特殊说明: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如申请家庭资格正在变更或正在进行其他住保业务可能无法正常注册登记。如满足上述条件的家庭不能注册或注册成功后系统显示家庭信息和实际不相符的,请前往户籍所在街道,由住房保障窗口工作人员协助登记。
截止登记结束之日,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年满60周岁老人的,可认定为“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
(二)配租原则
申请家庭应按照公租房备案通知单中所规定的套型标准进行意向登记,不允许降档登记。已经签约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房项目的家庭,不得参加本次房源意向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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