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租房屋信息登记备案平台是哪个?
答:在“北京市居住证”微信公众号
为方便广大房屋出租人及时申报登记,北京市公安局已推出“出租房屋信息自主申报”系统,您可通过“北京市居住证”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申报登记
▶北京出租房屋必须备案吗?
答:房屋出租人应如实登记本人出租的房屋信息和租住人员信息,并确保房屋安全使用。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履行主动申报登记的治安责任。
法律依据:
《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
出租人应当自住房租赁合同订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规定到租赁住房所在地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房屋主管部门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更的,出租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
房屋出租人应当自住房租赁合同订立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到住房所在地的流动人口基层管理服务机构或者通过公安机关指定的信息系统办理出租登记,填报租赁住房信息和出租人、承租人以及其他实际居住人员信息等内容;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出租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北京出租房屋信息自主申报指南(附登记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