颐盛嘉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第二批申购选房公告
颐盛嘉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第二批申购将于2023年3月18日至3月21日在顺义区顺义新城第七街区仁和镇二三产业园内(颐盛嘉园项目配建小学内)开展集中选房活动。本次选房活动由北京北汽恒盛达顺置业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北京市方圆公证处进行全程公证,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
为方便参加选房的申购家庭能够顺利选房,请申购家庭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并按照公告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避免由于自身原因影响正常选房。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开发企业:北京北汽恒盛达顺置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 颐盛嘉园(推广名:北汽·潮白水悦)
(三)项目位置:顺义区仁和镇二三产业园,北至林河南大街,南至仁和园四街,西至仁和园三街,东至仁和园二街及平沿路。
(四)产权性质:共有产权住房(划拨)
(五)预售许可证号:京房售证字(2021)191号
(六)房源套数:本次配售房源总套数1501套,其中三居室183套(建筑面积约117平方米),两居室927套(建筑面积约90平方米),一居室391套(建筑面积约66平方米)。
(七)销售价格:均价22900元/平方米(含全装修费用,根据具体楼层、朝向在±5%的范围内调整销售价格)。
(八)共有份额比例:本项目的房屋产权由购房人与政府按份共有,其中单套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份额比例为80%,政府持有剩余20%产权份额(政府产权份额由北京市燕顺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代为持有)。
(九)规划设计标准: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及《关于未销售限价商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转为共有产权住房销售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21〕149号)等相关规定,经北京市市政府批准,颐盛嘉园项目部分房源由安置房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按照共有产权住房进行销售、管理。该项目采用全装修成品交房,但不执行《关于印发<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京建法〔2017〕20号)文件。
二、选房工作安排
(一)分组选房
本次选房活动按照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两部分家庭分别进行。本市户籍家庭按照第一组、第二组、第三组的组别次序依次进行选房,非本市户籍家庭按照第四组、第五组、第六组的组别次序依次进行选房,同组别内依照本组别已经摇出的选房顺序号进行选房。
对应房源如下:
1、面向本市户籍家庭第一组、第二组、第三组销售的房源为976套(约占项目总房源65%),其中一居室254套,二居室603套,三居室119套(房源明细见附件1)。
2、面向非本市户籍家庭第四组、第五组、第六组销售的房源为525套(约占项目总房源35%),其中一居室137套,二居室324套,三居室64套(房源明细见附件2)。
特别说明:如本市户籍家庭(第一组、第二组、第三组)选房结束后面向本市户籍家庭配售的房源仍有剩余,将一并纳入非本市户籍家庭配售房源。
(二)选房时间安排
项目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将于2023年3月12日前(含当日)在北京市方圆公证处拨打电话通知选房家庭,请选房家庭保持电话畅通。如电话未接通,将会发送短信通知,请申请家庭注意查看。
各选房家庭具体到场时间请参阅《颐盛嘉园共有产权住房选房家庭到场选房时间表》(详见附件3)。如房源售罄,开发企业将及时通知后续待选房的选房家庭无需到场选房。
(三)选房家庭应按《颐盛嘉园共有产权住房选房家庭到场选房时间表》中的时间,提前30分钟到场等候。选房时,工作人员将按照摇号顺序号呼叫选房家庭。呼叫选房家庭三次,若选房家庭无应答,将视为未及时到场(迟到),由工作人员呼叫下一选房家庭,按照顺序进行选房。迟到的选房家庭的选房顺序轮至其到场之时正在选房的家庭组末尾。每户选房家庭的选房到场时间安排当日有效,当日17:00前未到场,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四)每户选房家庭不得超过2人进入选房场地选房。每组选房家庭选房时限不超过3分钟,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选房,后续选房家庭可同时进行选房。如两组家庭同时选择一套房源的,按照摇号顺序确定房源归属。
(五)所选房源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换、调换。成功认购的选房家庭不得更名和加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房权利,且网签时购房人应与认购书保持一致。购房家庭应与开发企业、政府代持机构共同签订三方购房合同。
(六)完成选房后,选房家庭应同时交纳人民币150000元(壹拾伍万元整)定金,并签订认购书。待资格审核完毕后,由工作人员通知签订正式合同。如购房人未能在选房当天17:00前交纳足额定金,则视为放弃本次购房资格。
注:选房现场只能刷购房人本人名下“银联”标记的借记卡,且只允许刷一张借记卡。为保证顺利付款,除定金150000元外请多存10元,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现场不收取现金、支票及存折,定金将计入购房款。同时,购房人必须携带交纳定金银行卡的“本人卡”证明材料(银行流水或柜台存取款票根等,材料上必须要有购房人姓名、全卡卡号。存折的流水不可以,必须为储蓄卡流水)。
(七)选房家庭完成所有选房手续后,应在《认购书》中约定的时间内与开发企业签订《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并交纳购房款,未在约定时间内签订预售合同并交纳购房款的,则视为放弃本次购房资格。
(八)选房当日如有选房家庭选定房屋后放弃该套房屋,经公证处确认后,此房屋将会在正在选房时段的下个时段放出。
(九)选房场地位置及相关提示信息请参阅《选房场地位置示意图及温馨提示》(附件4)。
(十)选房家庭应服从选房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自觉遵守和维护选房现场秩序。
三、选房现场须提交材料
(一)申购家庭应携带以下材料到场选房:
1.所有家庭均需在北京市购房资格核验平台(http://gfzg.zjw.beijing.gov.cn/login.aspx)进行购房资格核验,核验通过后打印纸质承诺书、家庭购房申请表及审核通过页面截图,并携带到场。(具体操作见附件5)
2.申购家庭提交全部家庭成员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户口簿、有效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北京市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3.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成员,还需提供军(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4.港澳台家庭成员还需提交身份证件(香港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5.外籍家庭成员还需提交护照和护照中文译本公证、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婚姻证件为境外的,需提供境外婚姻证件中文译本公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6.集体户口家庭成员(包含申购人)需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7.购房人及配偶(如已婚)提供的户口簿中的婚姻状态应与提交的婚姻证件保持一致。如家庭其他成员身份证件为护照,需提供护照中文译本公证。
(二)选房必须申购人本人亲自到场,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选房。受托人除上述第(一)条中须携带的资料外另须携带经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可参考附件6)原件一份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夫妻间代为选房不需公证,除上述第(一)条中携带的资料外携带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6)、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
四、特别说明
(一)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规定,申请家庭放弃选定住房或选定住房后未签订购房合同,视为放弃本次购房资格,累计两次及以上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二)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和购房人本人签署的《家庭购房申请表》和《购房承诺书》,对通过隐瞒家庭信息、虚假申报、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一经查实,开发企业将与其解除购房合同,选房家庭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禁止其10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申请人选房完成后,将会再次审核选房家庭购房资格,申请人须如实申报家庭情况,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不得签约,取消本项目购买资格。
(四)选房家庭购房款计算方式:
购房人的购房总价款=房屋建筑面积×销售价格。例:如果申购家庭选择了一套建筑面积为90㎡,销售价格为22900元/㎡的房屋,该家庭需要支付的购房款为90㎡×22900元/㎡=2061000元。
(五)请申购家庭详细了解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相关政策,具体可查阅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zjw.beijing.gov.cn/)。
五、咨询电话
颐盛嘉园咨询热线:010-69420888/69427888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监督电话:64047711-6317/6322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六、特别提示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在选房过程中规范佩戴口罩。
附件:
附件一:颐盛嘉园面向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配售房源明细
附件二:颐盛嘉园面向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配售房源明细
附件三:颐盛嘉园共有产权住房选房家庭到场选房时间表
附件四:颐盛嘉园共有产权住房选房场地位置示意图及温馨提示
附件五:北京市购房资格核验平台用户操作示意
附件六:夫妻间选房授权委托书模板
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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