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核
(一)网上申购结束后,对申请购买家庭购房资格、本区工作情况进行联网审核。审核工作结束后,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家庭,可申请复核,审核不通过的家庭,不得参与摇号选房。
(二)大兴区委组织部、大兴区产促中心、大兴区科委、新媒体产业园、生物医药基地产业园、京南大学联盟、大兴区机场办等主管部门根据本公告申购条件,对非本市户籍申请家庭中第一组家庭情况进行审核。
非本市户籍第一组申请家庭需于2023年04月21日下午17:00前向所在工作单位申报家庭信息。
申请家庭工作单位需于2023年04月25日前向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主管部门需于2023年04月28日前将符合第一组认定条件的家庭名单提交至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的,不纳入非本市户籍申请家庭第一组范围。
(三)在申请家庭选房后,在正式签约前,开发企业将再次组织对选房家庭进行购房资格审核,凡不符合要求的家庭,不得签约,取消本项目购买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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