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份额比例的确定
根据《办法》的相关规定,该项目产权份额的确定情况如下:
(一)共有份额比例确定原则
该项目的房屋产权由购房人与政府按份共有,确定原则按照《办法》执行,其中政府产权份额由北京市燕安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二)共有份额比例评估及确定结果
该项目申购前,已经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完成对购房人与政府共有份额比例的评估,根据《办法》及评估报告,该项目单套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份额比例为60%,北京市燕安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政府产权份额代持机构)持有40%份额。
举例:若购房家庭选择了一套建筑面积为72㎡,销售价格为14500元/㎡的房屋,则该家庭需支付的购房款为72㎡×14500元/㎡=1044000.00元,该家庭所占该套房屋产权份额比例为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