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北京通州区公租房配租对象及配租原则

  配租对象

  2017年3月24日(含)至2023年9月30日(含)前通过“三审两公示”获得保障房市级备案资格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及大病、重残轮候家庭。

    附件:

    1.通州区具有保障房资格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及大病、重残轮候家庭专项配租房源信息表

     2.通州区具有保障房资格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及大病、重残轮候家庭专项配租选房排序表

  配租排序原则及结果公示

  (一)配租排序原则

  按照备案日期进行排序,具体排序原则如下:

  1.备案日期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日期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2.备案日期、配租资格相同的,备案编号小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编号大的家庭排序在后。(例如:GX121700123与GX121700135备案时间相同,GX121700123排序在前,GX121700135排序在后)

  3.其他区县迁入通州区的申请家庭,公租房申请备案时间在2017年3月24日之前的按迁入通州区时间进行排序,在2017年3月24日之后的按申请备案时间排序。

  (二)配租套型标准

  (三)排序结果及公示

  我委根据配租排序原则,对通州区69户具有保障房资格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及大病、重残轮候家庭按照配租套型分别进行了排序,排序结果公示见附件2《通州区具有保障房资格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及大病、重残轮候家庭专项配租选房排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