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条件
(一)申请购买本市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2.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2.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住房屋。
房源安排及销售对象
本项目房源安排,将结合门头沟区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项目申购登记家庭数量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在摇号公告中予以公示。本项目配售对象如下:
1.京籍无房家庭。
第一组:门头沟区户籍和在门头沟区工作的京籍家庭、东西城涉及核心区危楼简易楼改造、重点文物腾退、申请式退租、申请式换租四类腾退安置家庭。
第二组:本市其他区户籍的京籍家庭;(不包含一组人员)。
2.非京籍无房家庭。
第一组:申请人在门头沟区工作并且其所在企业为以下四类:(1)符合门头沟区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和引才需要的企业和单位;(2)在截止申购时,前三年在本区内累计纳税1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且目前仍在正常经营的企业;(3)在门头沟区实地经营的国高新、村高新企业及经市级以上认定的创业服务机构;(4)从外省市引进的重点企业。
(重要提示:申请家庭需在2024年10月24日17:00前,向所在企业申报家庭信息。申请家庭所在企业需于2024年10月30日17:00前持申报家庭明细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向区住建委进行申报,相关材料由北京京能京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为收取。申报企业可采用快递、闪送、邮寄等方式送达。邮寄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45号院3号楼首层商业京能·西山印接待中心,联系人:吴爽,电话:010-69855558)。申报企业将申报相关资料提交送达后,需拨打010-69855558进行相关资料登记。
第二组:其他在门头沟区工作的申请家庭;
第三组:在本市其他区工作的非京籍家庭。
“在门头沟区工作”的审核认定标准为2024年9月申请人在北京市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缴费区为门头沟区。
“在本市其他区工作”的审核认定标准为2024年9月申请人在北京市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缴费区为本市其他区中任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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