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中央民族歌舞团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
2018年3月6日讯:中央民族歌舞团成立于1952年,是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承担着创作、演出民族歌舞剧目,繁荣、弘扬民族歌舞艺术,培养民族艺术创作及表演人才的职责。经国家民委批准,2018年度我团拟招聘高校应届大学毕业生9名,其中京外生源4名(本科生计划3名、研究生计划1名)、京内生源5名。根据《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热爱民族文化艺术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及其他条件。
(五)年龄要求:京外生源本科生不大于24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京外生源硕士研究生不大于27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届别要求:接收范围仅限于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接收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往届毕业生。
(七)培养方式要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培养的、统招统分毕业生。
二、招聘专业及条件
1. 声乐表演(民族唱法)专业2名,男女不限,硕士学历,京内生源,少数民族优先考虑。
2.舞蹈表演专业5名,男女不限,本科学历,其中京外生源2名、京内生源3名,少数民族优先考虑。
3.二胡演奏专业1名,男女不限,硕士学历,京外生源,少数民族优先考虑。
4.低音提琴(贝斯)演奏专业1名,男女不限,本科学历,京外生源,少数民族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3月5日-2018年4月4日。
报名方式:应聘者需填写《中央民族歌舞团2018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报名表》,通过邮寄资料、发送电子邮件、现场报名等方式报名。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专业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通过审查的人员以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参加考试考核。
(三)考试考核
组织考试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考核。各专业考试考核方式如下:
1.舞蹈表演专业只进行专业(操作)能力测试。
2.声乐、二胡、低音提琴(贝斯)专业需进行专业(操作)能力测试、再进行面试。初试成绩的前5名参加复试,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另行通知。
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的空缺,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水平等情况。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在国家民委网站和中央民族歌舞团网站进行公示。
(六)录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履行报批程序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录用手续。
公开招聘工作由中央民族歌舞团纪委及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群众的检举、申诉等进行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四、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9号中央民族歌舞团人事处
电话:010-57052322 010-57052321
邮编:100081
网址:http://www.zymzgwt.com.cn
电子邮箱:zymzgwt@126.com
五、表格下载
中央民族歌舞团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