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招聘公告
2018年3月26日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其中,未纳入教育部统一招生计划的军校毕业生、网络教育毕业生、非招聘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社会实践生、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毕业生等,不属本次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范围)。北京生源指具有北京市常驻居民户口的应届毕业生(京内高校集体户口除外)。
2.具有工作经历的社会在职人员,社会在职人员指:
(1)拥有北京市常驻居民户口且具有工作经验的人员;
(2)两年内从国外毕业回国的拥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回国后未参加过工作且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前可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
(3)2018年1月1日—2018年7月31日期间在国内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流动站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需在站单位提供具体出站时间证明)。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3.工作态度积极,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4.关心食品药品安全,有志于从事食品药品监管技术工作。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或技术条件;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英语水平。
6.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7.应聘者年龄要求:
应聘者年龄一般不得超过35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应聘特殊岗位的人员具有满足岗位特殊要求的经验技能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能超过40周岁。
需要办理进京就业落户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相关落户事宜应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及北京市有关规定。
8. 与总局和直属单位处级以上干部无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特殊情况应经总局人事司审查同意后报总局领导批准)。
9.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2018年度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及其他形式的报名。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可通过中检院网站(www.nifdc.org.cn),下载《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应聘报名表》和《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简历。
2.报名时间:2018年3月23日至4月15日24时。
3.报名方式: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要在应聘报名表中填写详实的通信地址和便捷可靠的联系电话。所有表格通过附件形式发送至zhaopin@nifdc.org.cn。邮件主题与附件名称相同,统一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学历-人员类型”,如:“01-张三-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4月26日(暂定)将在中检院官网www.nifdc.org.cn,公告符合条件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同时电话或短信通知,未通过简历筛选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4月27日(暂定,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组织现场资格审查,参加考试人员需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进入笔试,(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的比例一般应达到1:5以上方可开考)。
(三)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学生证、一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成绩单、英语等级成绩单及院校毕业分配办盖章的《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应聘报名表》。
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一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学历学位证、英语等级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及《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应聘报名表》,留学归国人员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博士后在站人员另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具体出站时间证明。
2.报名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的材料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
3.报名与现场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4.为方便与报名人员保持联系,请认真填写联系方式,并保证通讯渠道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的通讯不畅,责任由报名人承担。
5.谢绝来人来访。
三、考试时间、内容及注意事项
(一)笔试
笔试时间:4月27日(暂定,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
根据拟聘岗位职数,按不低于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的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离职证明。5月7日(暂定),将在官网www.nifdc.org.cn公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同时电话或短信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时间:5月22日(暂定,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等能力。
(三)注意事项
1.简历内容均须填写,简历填写内容不完整视作无效简历(简历中必须上传一寸免冠证件照)。
2.考试人员自行携带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笔试时不准携带计算器、字典等。
3.参加考试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反考场纪律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如遇2人以上总成绩一致,可同时考察)。总成绩第一名的人员考察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可以对总成绩第二名的人员进行考察,但不得依次递补。体检按照《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公开招聘体检标准》,组织在定点医院进行。
五、聘用及待遇
根据综合考察和体检的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按照总局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53851314,53852353
监督电话:53851345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人事处
2018年3月23日
附件1: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2018年度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应聘报名表》(社会在职人员).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