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市延庆区乡镇大学生村官专项事业编制招聘公告
2018年4月19日讯:根据京编办发[2009]13号《关于乡镇配备大学生村官专项事业编制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和北京市延庆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结合本区乡镇实际,经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2018年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公开选拔11人进入乡镇大学生村官专项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拔范围、名额和条件
(一)选拔范围
北京市延庆区2018年合同期满且目前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包括2015届大学生村官和2012届续签大学生村官)
(二)岗位名额
2018年计划招聘11人,包括:延庆镇、四海镇、永宁镇、旧县镇、珍珠泉乡、千家店镇、井庄镇、大庄科乡、康庄镇各1人,沈家营镇2人。详见附件1。
(三)选拔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热爱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群众威信,具备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副书记的能力和素质;
3.在大学生村官任期内工作业绩突出,月度、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5.参加了2018年上半年北京市公务员招聘公共科目笔试,行测成绩50分(含)以上,总成绩110分(含)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选拔程序
凡本区2018年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且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选拔。选拔按照笔试、报名审核、乡镇推荐、面试、体检、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笔试
笔试成绩参照2018年上半年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照行测、申论各占50%的比例折合成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专项事业编招聘综合成绩的20%。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时间:4月27日上午8:30—11:30
地点:北京市延庆区人力社保局村官办
携带材料:1.报名表(附件2);2.乡镇出具的党员身份及任职期间月度、年度考核情况证明(见附件3);3.网上打印的公务员成绩单,本人亲笔签名。
(三)乡镇推荐
1.时间:5月10日前完成,并上报推荐结果。
2.推荐方式:乡镇对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提出推荐建议,推荐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予推荐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人数比例不超过符合条件人数的30%(计算比例只取整数,小数不计入。如果应推荐人数不足1人的,按1人计算)。
推荐成绩采取百分制,推荐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视同100分,推荐为合格等次的人员视同60分,不予推荐的人员不得分。推荐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乡镇须根据大学生村官历年考核结果、工作业绩和综合表现,按照“乡镇村官办提议、党委班子讨论决定”的方式进行慎重推荐,并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逾期未上报推荐结果的,视为乡镇对本单位考生全部不予推荐。
(四)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20%+乡镇推荐成绩×40%”的结果由高到低排序,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将安排在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之后进行,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由于乡镇大学生村官专项事业编同属于纳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因此凡在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报考其他纳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且进入体检范围的,将自动取消其专项事业编面试资格。
(五)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占20%、乡镇推荐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取前11人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如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2:1,则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综合成绩排名。
如综合成绩排序第11名出现并列,则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在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已进入非纳入规范事业岗位体检范围的,如又入围专编体检且愿意选择专编岗位的,须在专编体检通知发布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递交“放弃非纳入规范事业岗位”的书面声明,否则不得参加专编体检。
(六)政审
按事业单位招录工作的有关规定对新录用人员进行政审。6月底前完成政审工作。
(七)录用及分配
新录用人员由延庆区人力社保局统一进行分配,原则上是回原任职乡镇任职。原任职乡镇无招聘岗位的,由延庆区人力社保局统一分配。于7月初办理任职手续。
三、专项事业编制人员的使用
录用为乡镇专项事业编制的人员到各乡镇上岗后,由乡镇党委安排其到行政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其身份待遇按照《关于乡镇配备大学生“村官”专项事业编制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及我区对纳入规范管理的乡镇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北京市延庆区2018年乡镇专项事业编招聘职位一览表.xls
附件2:延庆区2018年乡镇大学生村官专项事业编报名表.doc
北京市延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八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