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水利部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9年1月2日讯:根据水利部的统一安排部署,为适应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要求,我中心计划面向社会招聘水利工程监督检查岗位人员19人。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特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特别说明:不负责解决北京市户口。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水利工程、土木工程、机械制造、经济学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够长期连续赴外地出差,深入水利工程建设现场。
4.工作满5年以上,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具有国家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稽察及运行管理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5年以上工作经历。
6.熟悉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有较强的处理问题、组织协调、沟通表达和文字处理能力。
7.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敬业和奉献精神。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流程
1.资格审查、简历筛选
2019年1月12日前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证明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一号院水利部建安中心人事处。通过资格审查和简历筛选的应聘人员,请关注报名截止后的面试公告。
2.资格复审与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和简历筛选的应聘人员需要参加我中心统一组织的面试。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应聘者需要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技术职称证原件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取消面试资格。
3.考察
对面试合格人员,由我中心组织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
4.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察情况,经中心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参加我中心组织的体检。
5.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指标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6.聘用及待遇
拟聘人选在水利部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水利部人事司备案后,我中心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
三、其他事宜
有关中心情况和招聘信息,请直接关注水利部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网站,或拨打咨询电话010-63204398/63204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