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家民委机关服务局招聘公告

   2019年国家民委机关服务局招聘公告

  2019年2月19日讯:根据《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机关服务局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结合我局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机关服务局是国家民委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国家民委机关的后勤服务和保障工作,日常工作有物业管理、交通保障、餐饮、医疗、文印、会议服务等,为民委工作的开展提供后勤保障。办公地点是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甲49号。

  二、招聘职位

  机关服务局综合处文秘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后勤服务工作;

  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要求

  1.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 具有北京市户口;

  3. 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 中共党员;

  5.具有三年以上文秘工作经历和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需填写“机关服务局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聘报名表”(见附件),并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截止日期为2019年2月26日。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

  (三)笔试和面试

  电话通知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名额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电话通知)。未入选面试人员不另行通知。

  笔试和面试初步定于2019年3月进行,笔试和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通知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排名次序递补;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并查阅干部人事档案,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招聘公告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履行报批手续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定级,不合格者不予正式聘用。

  (七)相关待遇

  享受国家和我局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甲49号,机关服务局综合处

  邮政编码:100800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吴晓梅

  联系电话:010-66508269

2019年机关服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聘报名表a.doc
文件类型: .doc b2e36e4d372dc3e9438728bb0a516704.doc (33.00 KB)

  机关服务局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