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宁波创新研究院事业编招聘公告
2019年3月8日讯:为深入贯彻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引领航空航天技术发展,强化校地合作,促进地方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区域经济发展,2018年3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与宁波市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建设北航宁波创新研究院。
研究院以服务国家和宁波市战略需求为导向,强化航空航天技术发展,抓住新时代的新机遇,构建新机制和新模式,打造新方向和新队伍,建设国际一流水准的科研平台。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名,人员编制为事业编制。
二、应聘条件及说明
(一)应聘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二)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年龄和工作(工龄)截止时间为网上注册报名时间;
(六)详细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报名起止时间:2019年3月19日9时–3月27日16时。
报名网址: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
报考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选择进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宁波创新研究院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未按字段要求填写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19年 4月1日9时–4月9日16时。
招录单位对应聘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审查,招聘方有权根据报考者提交的个人资料和招录人员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名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所需携带的相关证件将以电子邮件、短信或电话方式进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核时,工作人员对照报名信息对报考者资料进行全面审核,合格的参加面试。如资格审核的时间有所变化,会提前2日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进行通知。资格确认通过者由用人单位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招聘岗位按资格复审实际通过人数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面试总成绩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凭身份证及《面试通知单》参加考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替补。
总成绩=面试成绩。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考岗位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人力社保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政策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酌情予以递补。
(六)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员。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等情况的,可酌情予以递补。
(七)公示、录用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由研究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后办理录用手续。为保证招聘人选的质量,如招聘岗位确无合适人选的,经研究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空缺该岗位录用人选或减少该岗位录用人数。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三)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宁波人才网和北仑区人社局网站上公布,请随时关注。
(四)咨询电话:13484255565(工作岗位相关事宜咨询),0574-86707815(考务相关事宜咨询)
(五)监督电话:0574-86707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