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国扶贫宣传教育中心招聘公告
2019年3月26日讯:根据工作需要,全国扶贫宣传教育中心拟公开招聘7名正式在编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单位简介
全国扶贫宣传教育中心是隶属国务院扶贫办的副局级事业单位,1989年正式成立,主要职责:宣传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宣传脱贫攻坚成就经验和先进典型,开展脱贫攻坚宣传教育,组织实施扶贫影视宣传工作,主办《中国扶贫》,编发《扶贫开发》,组织开展贫困地区党政领导干部和扶贫干部教育培训,承担中央组织部委托的抽调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和国务院扶贫办委托的培训,承担贫困地区农村人力资源开发、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大学生村官、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示范培训,承担全国扶贫日活动等。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扶贫事业;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等条件;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身体健康;
(八)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截至2019年4月8日。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报名,邮件及附件标题按以下格式注明:姓名+岗位名称,邮箱地址:zw1017@cpad.org.cn。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进行报名(附件1:全国扶贫宣传教育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计划表),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下载、填写《全国扶贫宣传教育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连同居民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及近期1寸证件电子照片,压缩打包后发送至报名邮箱。
(四)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自4月9日起,对报名材料统一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如某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比例低于1:3,则取消该岗位。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请保持通信畅通。(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再通知)
四、考试安排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分排名,按1:5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实际人数达不到比例,招聘单位会议研究决定是否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五、确定政审考察对象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与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员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在国务院扶贫办网站公布。
六、考察与体检
1.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等;查阅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若发现考察对象有违规、违纪,档案存在影响聘用的情况等现象,不予聘用。
2.根据考察情况,确定1名拟聘用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如有不合格者,则安排另一名考察对象进行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共招聘服务平台和国务院扶贫办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联系方式
电话:010-84419547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北街1号全国扶贫宣传教育中心1506室
全国扶贫宣传教育中心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