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面向社会招聘公告
2019年4月4日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简称“金融所”)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研究金融改革和发展中重要的理论和政策问题;突出研究金融领域中具有宏观性、战略性、政策性和预见性的问题,直接为中央、国务院决策服务。因研究工作需要,2019年金融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经济学或金融学博士。
(二)招聘岗位
综合研究岗2人。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过硬,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有健康积极的人生观,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在政府机关和国家级研究机构有相关政策研究经验或较长实习经历者优先;
3.外语熟练,能够独立开展国际学术交流;
4.身体健康;
5.应届毕业生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
二、报名办法
有意者请填写《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公开招聘报名表》,将近期发表的代表作2篇、个人简历、身份证及学历、奖励等相关证件证书复印件等材料,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报送金融所,(所寄应聘资料恕不奉还,谢绝来访)。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225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办公室收,邮编:100010(请在邮寄信件左上角注明“应聘”字样);
E-mail:jrs@drc.gov.cn(请按“姓名+最终学校学历专业”的格式命名邮件标题);
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4月30日
资格审查后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考试,未通过者不再通知。
三、考试考察形式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参加统一测试,包括笔试、面试及论文评价,均采取100分制。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40%,论文成绩占20%。
(一)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开展政策研究必备的政治素养、研究水平及工作能力。时间3小时。笔试成绩前10名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职责必备的政治、业务基本素质和沟通能力等。时间30分钟。
(三)论文评价主要是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代表作进行专家评价,重点考察理论水平和研究能力。
(四)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2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考察内容包括:研究能力、外语能力和身体状况。
根据考察情况最终确认聘用人员。
四、公示
对聘用人员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在金融所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金融研究所予以正式聘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相应待遇。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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