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9年4月12日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系住房城乡建设部直属事业单位。1998年经原人事部批准,中心获得首批国家“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许可证”资格。2009年被北京人才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评定为4A级人才服务机构。中心内设办公室(党办)、财务处、综合业务部、人事代理部、档案管理部、职业培训部、咨询服务部七个部门。主要职能:为部属单位和住建行业企事业单位提供全方位人事代理服务;承办部系统及住建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开展人才培训、人才测评、职位推荐、管理咨询、住建行业人才信息开发服务;开展国际间人才交流与合作等工作。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招聘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培训管理岗1人、职业标准编制岗1人、业务开拓岗1人、会计岗1人、人力资源咨询岗1人。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身心健康,道德品质良好,工作态度积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任职条件,详见附件1;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过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填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与本人简历,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rcbgs@mohurd.gov.cn,邮件标题为:“姓名+报名岗位”。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4月22日。

  (二)资格审查。2019年4月下旬,在中心网站发布资格审查结果和笔试有关事项通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中心将以电话或短信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三)考试。本次招聘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笔试将于2019年4月下旬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中心将以电话形式通知面试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聘用人数与体检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中心统一组织体检考察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 号)执行。考核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体检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如有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应聘人员未有达到录用条件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公示和聘用。依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及中心网站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中心网址:www.mochr.com

  (三)咨询电话:010-58933003

  附件下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