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9年4月23日讯: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市发展改革委行政许可及有关服务事项的受理、转办、制证、发证以及相关政策咨询、业务查询和信息发布等工作;承担相关行政许可及有关服务事项的档案归档、管理工作。办公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4层C区。
(二)北京市世界银行、亚洲发展银行贷款项目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负责全市利用世界银行与亚洲银行贷款项目工作。审核、协调、监督全市利用世行、亚行贷款项目,汇总分析项目信息,上报领导小组;直接管理市级项目的执行全过程,监督各子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协调与世行、亚行的合作,保障各项目顺利实施;协助落实项目配套资金;监督世行、亚行贷款的资金使用;并遵照贷款协定定期编写相关报告。办公地址为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
(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老干部活动站: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为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离退休干部提供活动场所及相关服务。离退休同志生活扶助、组织离退休同志文件阅读、组织离退休同志文体活动、组织离退休同志政治学习。办公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西斜街57号。
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考生须具备的基本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已经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档案关系在京的人员(不包括2019年应届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五)符合回避制度有关规定(详见附件2);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处分期间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4月29日。
(二)报名需提供材料:
1.《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3,请依照表内填报示例要求填写);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的需出示加盖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
3.存档机构开具的在京存档证明;
4.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有单位公章,或组织人事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公章);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政治面貌、外语水平、经历等相关材料;
6.之前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可从网上查询下载)。
(三)报名方式
请报名人员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报名表为可编辑word版和有承诺签字的PDF扫描件各一份,其余均为彩色清晰的PDF扫描件)发邮箱laixw@bjpc.gov.cn。请按上述顺序编号排列电子版文件并放在一个压缩包内,压缩包和邮件名称为“报考职位+姓名”。
(四)资格审核
我们将对报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如初审合格,我们将通过邮件、短信或电话方式告知资格复审安排;如初审不合格,我们也将通过邮件告知。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笔试。
四、笔试
(一)笔试内容
公共基本能力测试,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
2019年5月11日。
(三)笔试地点
另行通知。
(四)面试资格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的面试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五、面试
(一)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与岗位匹配度和形象仪表等,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安排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50%、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招聘计划数与实际面试人数比例低于1:3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需达到当天本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的考生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六、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体检统一组织开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进入组织考察程序。
考察组到被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查阅人事档案。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将在市发展改革委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备案和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主管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入职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正确填写个人信息,保证报名表上填写的联系方式畅通无误,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选须协助聘用单位及时办理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三)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取消聘用。
咨询方式:55590492,如电话不能及时接听请发邮件至laixw@bjpc.gov.cn咨询。
附件:1、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
2、回避制度规定
3、报名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4月22日
附件: 附件1.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
附件2.回避制度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