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北京急救中心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第二批)

  2019年05月09日讯:北京急救中心是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为专业院前医疗急救机构,主要职能包括全市120急救调度指挥、院前急救、医疗应急保障、北京市急救网络管理、急救科研与培训、全市急救医疗质量控制。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急救中心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事业编制内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社会在职人员:须有两年(含)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二、应聘者须具备的基本要求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急救医疗事业;


  (二)熟练掌握专业知识与技能,身体条件良好,心理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性格开朗,具有较强的沟通与应变能力及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三)应为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档案未在工作单位存放的应在人才中介机构存放)。档案规范、履历清楚、材料齐备;


  (四)符合回避制度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五)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内容(附件1)。


  三、报名方法


  请应聘者下载并填写“北京急救中心公开招聘登记报名表”,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现场投递的方式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5月30日


  (二)报名地点:


  现场报名:北京急救中心人事科


  电子邮件地址:zpxx120@bjchfp.gov.cn,邮件名设为“报考职位+姓名+学历”,例如“院前急救医生+张三+本科”。未按上述要求填报视为报名无效。


  请应聘者务必填写“北京急救中心公开招聘登记报名表”(附件2),填写内容须全面、属实,不诚实填报,影响录用结果。


  四、资格审查与考核


  (一)我中心将根据招聘的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将参加笔试、面试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户口登记卡)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学历另附本科学历、学位证复印件,专升本的须附专科学历证书复印件,有第二学士学位考生须附相应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学信网查询打印的学历证书认证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打印的学位证书认证。


  4.岗位招聘条件中要求的相关材料。


  5.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1张,背面注明姓名


  (二)考核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人事科组织相关科室及专家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职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并根据具体岗位情况增设技能操作考核内容。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未达到1:3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综合成绩合格且根据综合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单位统一组织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人事档案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单位将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信息将在www.beijing120.com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


  六、需说明事项


  (一)从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者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者本人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应聘者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接收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当事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单位对资格审查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电话:北京急救中心人事科安老师010-66014339


  北京急救中心


  2019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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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北京急救中心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位及要求表(第二批).xls


  附件2:北京急救中心公开招聘登记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