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央民族歌舞团招聘公告

  2019年05月29日讯:中央民族歌舞团成立于1952年,是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承担着创作、演出民族歌舞剧目,繁荣、弘扬民族歌舞艺术,培养民族艺术创作及表演人才的职责。经国家民委批准,2019年度我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人员,根据《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热爱民族文化艺术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不超过45岁。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及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舞蹈编导岗位,1个:


  1.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北京户口;


  2.了解少数民族文化,熟悉少数民族舞蹈表现方法和特征;


  3.有丰富的舞蹈编导从业经历与经验;


  4.荣获过省部级专业比赛奖项;


  5.少数民族优先考虑。


  (二)作曲岗位,1个:


  1.作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北京户口;


  2.熟悉掌握器乐曲以及歌曲的创作与编配,对民族管弦乐写作具有较为成熟的理解与把控力;


  3.熟悉掌握Cubase、Sibelius等作曲、编曲软件,能够制作较高水平的MIDI音乐;


  4.具有对多种音乐风格创作改编的思维,有较丰富的作曲从业经历与经验;


  5.承担过省部级单位、中央电视台等的重要创编任务并在各大电视台播出;


  6.少数民族优先考虑。


  (三)摄影摄像岗位(1个):


  1.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北京户口;


  2.熟悉常见摄像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


  3.能独立进行采访和会议、演出等的摄影摄像及后期视频、影像的制作;


  4.熟悉舞台表演工作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9日至2019年6月29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需填写《中央民族歌舞团2019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聘报名表》,通过邮寄资料或发送电子邮件等形式报名。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通过审查的人员以电话形式通知参加考试考核。


  (三)考试考核


  组织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考核。方式如下:


  编导、作曲、摄影摄像岗位均先进行专业(操作)能力测试,再进行面试。


  各专业初试成绩的前3名参加复试,届时通过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未进入面试的不再另行通知。


  笔试及面试具体时间再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查阅干部档案


  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体检人员,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水平等情况。考察合格者,按规定进行体检,并查阅干部档案。不符合录用资格者的空缺,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和干部档案查阅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在国家民委网站和中央民族歌舞团网站进行公示。


  (六)录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履行报批程序后,办理相关手续。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用期相关规定。


  公开招聘工作由中央民族歌舞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群众的检举、申诉等进行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四、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9号中央民族歌舞团人事处。


  联系电话:010-57052319  010-57052321


  邮编:100081


  网址:http://www.zymzgwt.com.cn


  电子邮件:zymzgwt@126.com


  五、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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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聘报名表.doc


  中央民族歌舞团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