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5月29日讯:中央民族歌舞团成立于1952年,是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承担着创作、演出民族歌舞剧目,繁荣、弘扬民族歌舞艺术,培养民族艺术创作及表演人才的职责。经国家民委批准,2019年度我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人员,根据《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热爱民族文化艺术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不超过45岁。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及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舞蹈编导岗位,1个:
1.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北京户口;
2.了解少数民族文化,熟悉少数民族舞蹈表现方法和特征;
3.有丰富的舞蹈编导从业经历与经验;
4.荣获过省部级专业比赛奖项;
5.少数民族优先考虑。
(二)作曲岗位,1个:
1.作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北京户口;
2.熟悉掌握器乐曲以及歌曲的创作与编配,对民族管弦乐写作具有较为成熟的理解与把控力;
3.熟悉掌握Cubase、Sibelius等作曲、编曲软件,能够制作较高水平的MIDI音乐;
4.具有对多种音乐风格创作改编的思维,有较丰富的作曲从业经历与经验;
5.承担过省部级单位、中央电视台等的重要创编任务并在各大电视台播出;
6.少数民族优先考虑。
(三)摄影摄像岗位(1个):
1.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北京户口;
2.熟悉常见摄像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
3.能独立进行采访和会议、演出等的摄影摄像及后期视频、影像的制作;
4.熟悉舞台表演工作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9日至2019年6月29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需填写《中央民族歌舞团2019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聘报名表》,通过邮寄资料或发送电子邮件等形式报名。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通过审查的人员以电话形式通知参加考试考核。
(三)考试考核
组织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考核。方式如下:
编导、作曲、摄影摄像岗位均先进行专业(操作)能力测试,再进行面试。
各专业初试成绩的前3名参加复试,届时通过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未进入面试的不再另行通知。
笔试及面试具体时间再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查阅干部档案
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体检人员,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水平等情况。考察合格者,按规定进行体检,并查阅干部档案。不符合录用资格者的空缺,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和干部档案查阅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在国家民委网站和中央民族歌舞团网站进行公示。
(六)录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履行报批程序后,办理相关手续。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用期相关规定。
公开招聘工作由中央民族歌舞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群众的检举、申诉等进行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四、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9号中央民族歌舞团人事处。
联系电话:010-57052319 010-57052321
邮编:100081
网址:http://www.zymzgwt.com.cn
电子邮件:zymzgwt@126.com
五、表格下载
点击下载>>>
中央民族歌舞团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