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7月30日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国产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和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技术审评、医疗器械审评相关研究、相关业务咨询服务与学术交流等工作。因工作需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技术审评岗工作人员1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包括未纳入教育部统一招生计划的军校毕业生、网络教育毕业生、非招聘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社会实践生、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三)工作态度积极,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知识技能和实践经验,所学专业、工作经历与岗位工作对口或相近,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五)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具备一定的英语水平和运用能力;
(六)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三、报名方式
(一)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2019年合同制人员公开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9日上午9:00至2019年8月26日下午17:00期间。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仅采用网上报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自愿报名的人员,可通过网站下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2019年合同制人员公开招聘应聘报名表》(附件2)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3),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简历。所有表格通过附件形式发送至zhaopin20181@cmde.org.cn
3.资格审查:我中心将对应聘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将在中心官网www.cmde.org.cn公告符合条件参加考试人员的名单,同时电话或短信通知本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4.现场资格审核:我中心组织现场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报考人员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一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学历学位证、英语等级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及报名表格等,社会在职人员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工作证或其他相关身份证明。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发放准考证:通过现场资格复核的考生,现场发放准考证。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三)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只接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2019年合同制人员公开招聘应聘报名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简历。邮件主题与附件名称相同,统一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学历-人员类型”,如:“01-张三-硕士研究生-社会在职人员”。谢绝来人来访。
2.为方便联系,报考人员要在应聘报名表中填写详实的通讯地址和便捷可靠的联系电话。
3.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的材料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
4.报名与现场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四、考试时间、内容及注意事项
(一)笔试
每岗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方可开考。
笔试时间:2019年8月31日(暂定,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笔试地点:北京,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行政能力测试、申论、英语,无指定考试用书。
(二)面试
按照每岗参加面试的人员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一般不低于3: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官网公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同时电话或短信通知本人。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2019年9月14日(暂定,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等能力。
(三)注意事项
1.参加笔试人员需自行携带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不准携带计算器、字典等。
2.参加考试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反考场纪律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察
根据总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岗位职数1:1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考察一般采取个人信息调查、工作能力调研、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廉洁自律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人岗相适等情况。考试总成绩第一名的人员考察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对总成绩第二名的人员进行考察,但不依次递补。考察前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人员,不列入人员名次。考察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六、体检
对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中心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定点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聘用。
七、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签订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合同制人员,参照国家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经公示无异议后,中心通知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报到入职。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中心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执行相应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编制内同等条件人员,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等,并缴纳“五险一金”),具体根据个人情况、所聘岗位及绩效完成情况核发。
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实行回避制度,并防范利益冲突。
1.存在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报考应聘:
(1)凡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处级以上(含退休3年内的处级以上退休干部)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2)对于配偶、直系血亲等在医疗器械领域相关企业从业,并且从事的工作业务范围与其所应聘岗位存在直接对口关系及利益联系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2.存在以下情形的人员,须防范利益冲突:
配偶、直系血亲等在医疗器械领域相关企业从业,所从事的工作业务范围与其所应聘岗位不存在直接对口关系及利益联系的应聘人员,须在应聘时作出利益冲突防范承诺。在聘用后如相关人员调整工作业务范围,所聘人员须及时向中心报告并做好相关利益冲突回避。
3.应聘人员故意隐瞒上述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二)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存在有关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及时关注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官网。
(二)咨询及监督电话
1.联系人:王老师、贾老师
2.联系方式:010-86452752、2762
3.监督电话:010-86452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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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合同制人员公开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doc
2019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合同制人员公开招聘应聘报名表(应届毕业生、社会在职人员).doc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xls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