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9月04日讯:北京探矿工程研究所(以下简称“探矿工程所”)是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科研单位,主要承担探矿工程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研究与示范推广,承担海洋地质调查及能源地质调查钻探工艺技术研究,承担覆盖区地质调查、矿产调查和综合研究,开展钻头、钻具、勘查机械、勘查仪器、钻井液和环境保护等相关技术的开发、咨询、服务工作。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岗位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2.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
3.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身体健康,能正常开展工作。
5.年龄35周岁以下。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一)信息技术岗2人,主要从事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
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需要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博士研究生需要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承担过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相关工作。
要求有北京市户口或为2019年博士后出站人员或符合在京落户政策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以下同。)
(二)区域地质调查岗2人,主要从事基础地质调查相关工作。
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地质学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需要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博士研究生需要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要求有北京市户口或为2019年博士后出站人员或符合在京落户政策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
(三)钻探技术岗2人,主要从事地质钻探相关工作。
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类、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类、钻井钻探等相关工程类专业;硕士研究生需要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博士研究生需要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要求有北京市户口或为2019年博士后出站人员或符合在京落户政策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地调局、探矿工程所网站及其他人才招聘网站发布公开招聘公告,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正式发布公告起至2019年9月24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北京探矿工程研究所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并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将个人简历、《报名表》及报名材料发送至hrbjiee@163.com。邮件主题、个人简历、《报名表》及报名材料名称按统一格式填写,即应聘岗位+学历+毕业院校+姓名。
联系人:黄老师吴老师010-82321072
3.有关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工作证明、户口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外语水平证书、计算机水平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的封面扉页以及本人认为有用的其他证书、证明等。
(3)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招聘的资格。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面试,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通知。
(四)面试
面试比例为1:3,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报名情况组织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参加面试人员的业务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
(五)确定考察人选
面试比例为1:3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面试比例低于1:3的,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面试合格线,方可确定为考察和体检人选。
(六)考察与体检
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查阅人事档案。考察内容为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体检由探矿工程所指定医院进行。
凡考察或者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并按岗位成绩依次递补。
(七)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及体检情况,确定岗位拟聘人选。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签订书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若应聘人员的工作能力与专业知识不能够满足岗位需要的,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放弃相关岗位招聘。
四、聘用人员待遇
1.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工资待遇按照探矿工程所现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它事宜
探矿工程所不负责安排聘用人员家属工作,不负责解决聘用人员住房问题。
点击下载>>>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