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商务部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招聘公告(第二次)

  2019年10月15日讯:根据工作需要,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交流中心)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交流中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直属事业单位,于1983年3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受商务部授权和委托,归口管理我国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的对华合作,承担对外援助一般物资项目的采购和实施管理工作,南南合作援助基金项目管理、部分援外培训项目监管、现汇援助资金结算等工作。


  历经30多年的发展,交流中心已成为促进多双边经济技术交流和国际发展合作的重要桥梁和平台,与150多个联合国机构、国内外民间组织和学术研究机构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交流合作,与国家30多个部委及省、市、自治区各级政府建立了广泛联系,建立了广泛的国内外合作渠道,培育了国际项目管理、会展、培训、联合国采购等服务品牌,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促进世界的和谐、稳定、健康与共同繁荣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保密意识,具有团队合作、吃苦耐劳精神,身体健康,能适应加班工作。


  (五)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理论素养,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写作和沟通组织能力,外语水平较好。


  (六)熟练掌握电脑操作,熟练使用OFFICE软件。


  (七)截至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全日制在读未毕业人员不得报考。


  (八)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九)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十)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的公开招聘和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项目管理岗(3人)


  学历和专业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学门类的经济学类、经济与贸易类和应用经济学类;法学门类的法学类和政治学类;工学门类的机械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机械工程类;管理学门类的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和电子商务类;文学门类的新闻传播学类,英语语言文学、翻译(英语方向)、商务英语及相关专业;上述各专业相关的专业硕士。


  其他要求:大学英语六级500分及以上,或新托福90分及以上,或雅思6.0分以上,或托业730分及以上,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对外交往和执行能力,能够运用英语独立开展工作。


  (二)综合管理岗(1人)


  学历和专业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学门类的经济学类、经济与贸易类和应用经济学类;法学门类的法学类和政治学类;文学门类的新闻传播学类;管理学门类的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和电子商务类;文学门类的应用语言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语言文学、翻译(英语方向)、商务英语及相关专业;上述各专业相关的专业硕士。


  其他要求:大学英语六级500分及以上,或新托福90分及以上,或雅思6.0分及以上,或托业730分及以上,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对外交往和执行能力。


  (三)财务管理岗(1人),


  学历和专业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学门类的经济学类、财政学类、经济与贸易类和应用经济学类;管理学门类的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专业;上述各专业相关的专业硕士。


  其他要求: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分析和信息统计等方面能力。


  (四)党务管理岗(1人)


  学历和专业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门类的政治学类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管理学门类的公共管理类;文学类的汉语言文学、应用语言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新闻学专业;上述各专业相关的专业硕士。


  其他要求:中共正式党员。具有较好的政治理论水平、组织协调、文字表达及写作、执行能力。


  专业名称、学科类别以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为主。


  海外留学人员专业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同或相近。报考项目管理岗和综合管理岗的海外留学人员无报考岗位要求的英语水平证书的,可提交证明英语水平的其他材料。


  应聘人员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不能解决北京市户口。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请于2019年10月31日17:00(报名截止时限)前,按以下要求将应聘材料发送邮件至human_resource@cicete.org.cn,并在邮件主题注明“应聘+岗位编号+姓名”字样。


  应聘所需材料及填写要求如下:


  (一)《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2019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要求逐项填写,无内容项注明“无”,报名表右上角须有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


  (二)《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2019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报名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要求严格按照表格格式逐项填写,相关内容应同报名表一致;


  (三)已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海外留学取得的学位需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如在报名截止时间尚未办妥的,可提交相关说明,并在面试前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户口本扫描件,包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如有);


  (五)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


  (六)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填写完整的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七)报考项目管理岗和综合管理岗的考生需提交英语水平证书扫描件(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无岗位要求的英语水平证书的,可提交证明英语水平的其他材料。)。


  应聘人员提交上述材料,即表示对所有填写及提交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报名时间以收到报名邮件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截止时限提交报名材料的或报名截止时报名材料提交不全的不能进入资审。


  我单位将按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交流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cicete.org.cn)通知公告的人才招聘栏目发布资格审查结果和考试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分别拟于11月中旬和下旬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准入分数线为60分。各岗位达到面试准入分数线的考生分别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末位人员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增加小数位方法进行排序。某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达到面试准入分数线的考生数不足1:5比例时,该岗位达到面试准入分数线的考生均进入面试。对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可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准入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底排序,依次递补。


  考试将在北京举行,考试安排、进入笔试及面试名单等相关信息将于考试前在交流中心官网通知公告的人才招聘栏目公布,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逐一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各岗位分别按照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若考生面试成绩出现并列,采取增加小数位的方法进行排序


  体检拟于11月底进行。考生须在限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特殊情况下无法在限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体检的,按要求到指定等级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组织实施。不按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我中心将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将突出政治导向,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突出能力的原则,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经考察不宜聘用或自愿放弃资格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可从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信息在人社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交流中心官网通知公告的人才招聘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至办理聘用手续期间,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考生自动放弃资格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可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某岗位所有面试人员均不符合岗位需求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八、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单位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本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由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各项纪律规定,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招聘工作咨询电话:84000667、84000690,纪检监督部门电话:84000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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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第二次公开招聘报名信息汇总表.xlsx


  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第二次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