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8日讯:根据发展需要,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现面向社会诚聘工作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单位简介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包括:为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知识产权相关战略、法律和政策提供决策依据与参考;开展重点领域和重大技术专利分析和预警工作;为行业、产业和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战略策略支持及相关分析报告;对外开展知识产权相关理论与实务培训;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相关国际国内学术交流等。
中心自成立以来,先后参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知识产权“十二五”“十三五”发展专项规划、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等国家重大政策研究制定,发布年度全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报告和全国专利实力状况报告,为多个产业、行业、区域和企业提供专利分析预警、导航、评议等服务,承担了一大批国家、省部级重点课题,形成了一支高水平的专业人才团队,积累了一系列高水平研究成果,为国家制定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提供了决策参考,在知识产权研究领域形成了较大影响力。
二、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内普招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招聘。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愿意从事知识产权分析研究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善于学习,能进行团队合作,具有较好的自我管理能力和工作效率,具有较强的承压能力。
2.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外语为英语的,要求六级以上或相应水平。
3.有较高的文字表达水平,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人际交流能力。
4.有良好的计算机使用能力,能够操作常用的办公软件、可视化分析软件。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岗位1
1.岗位人数:3名。
2.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专业背景:高校毕业生要求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知识产权、社会学。社会在职人员不限专业。
4.岗位描述:以所学学科为观察视角或者分析工具,运用所学学科通用的研究方法观察和分析国家、社会和企业创新以及知识产权政策,为前瞻性的知识产权政策和知识产权战略提供研究支撑。开展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的理论观察,形成知识产权基础理论,指导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的长期发展。
5.岗位条件:
有大型数据分析经验、从事过社会科学研究或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行业研究工作者优先。
(二)岗位2
1.岗位人数:3名。
2.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专业背景:经济类、管理类、法律类、理工类。
4.岗位描述:长期跟踪重点产业、技术及其相关政策的发展状况,开展专利分析预警、专利导航评议、专利挖掘布局、专利培育运营、知识产权战略规划以及政策研究等相关工作,通过知识产权与产业、经济、法律、政治、社会和技术等学科进行综合研究,为政策决策、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产业规划、公共服务、政治外交等提供研究支撑。
5.岗位条件:
(1)具有知识产权研究、专利分析、专利审查、专利代理等知识产权相关从业经验的或通过司法考试、专利代理人考试的优先。
(2)具备较强的英文科技和法律文献的阅读和翻译能力。
(三)岗位3
1.岗位人数:2名。
2.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专业背景:统计学、理学、工学
4.岗位描述:主要开展知识产权前沿和热点问题研究和组织调查研究、数据分析等工作,为政府、企业、科研院所等提供知识产权战略、政策、实务等咨询与培训服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岗位条件:
有大型数据分析经验、从事过社会科学研究或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行业研究工作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双向选择、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招聘流程如下:
1.报名: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2月10日前,将《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和个人简历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我中心,邮件标题格式为:“2020应聘:姓名(毕业院校-应聘岗位)”;《基本信息表》必须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否则视为放弃。
2.资格审核: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核,确定笔试人员名单并通知个人参加笔试。
3.笔试:以书面考试形式测试应聘人员有关专业知识、行政能力等方面水平。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3-1:5的比例组织面试,初步确定拟录用人选名单并通知相关人员。
5.考察:采取调阅档案、实地访谈等形式对拟录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三龄两历”等情况进行考察核实。
6.体检:组织拟录用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7.公示:确定录用人员,向全社会公示招聘结果。
8.聘用: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四、有关注意事项
1.在招聘各主要阶段,将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将面试及录用信息通知应聘者本人,请务必确保通信工具的畅通、及时回复。
2.请按照各阶段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所需材料,准时参加笔试和面试。
3.应聘人员须确保任何阶段提交信息及相关材料真实,如发现简历、个人档案及相关材料造假,替考、代替体检等弄虚作假情况,将随时取消应聘、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解聘。相关责任由个人承担。
五、报名方式
电子邮箱:weijian@cnip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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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