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03日讯: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经济日报社2020年度拟公开招聘12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经济日报社创刊于1983年1月1日,是党中央委托中宣部代管的中央直属党报,是党中央、国务院指导全国经济工作的重要舆论阵地。目前报纸发行量超过96万份,已具有以新闻客户端为主体、微博微信社交账号为两翼、第三方平台入驻为补充的移动新媒体矩阵格局,拥有1家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和12家报纸、杂志、出版社,在全国设有36个记者站,在海外设有25个记者站。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4.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实守信,品行端正,遵规守纪;
5.热爱党的新闻事业,恪守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
6.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4岁(1994年11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岁(1991年11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83年11月以后出生),须在2020年8月前取得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所取得的学位须与学历相对应);
7.具备一定的英语水平:大学英语四级425分以上(本科生),大学英语六级425分以上(研究生);
8.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9.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10.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京内生源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包括北京院校的集体户口,京外生源应符合进京落户的相关政策要求。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留学归国人员就业报到及落户相关政策要求。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详见《经济日报社2020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有意报考者请于2019年11月28日9时至12月27日24时登陆中国经济网(网址:http://www.ce.cn),进入公开招聘页面,在线注册并填报简历信息,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不接受以信件、来访等形式投递简历,多报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资格审查。经济日报社按照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必要时也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材料进行资格复核。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初试开始前视情况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调剂至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3.考试。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均由经济日报社统一组织实施。每次开考前,经济日报社人事部将以电话通知形式告知入围人员考试的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对未入围该环节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初试以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内容主要为所报考岗位基础专业知识和能力测试。复试包括面试和心理测试,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心理测试结果仅作为判断报考人员综合素质的辅助参考。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4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选。如有报考人员主动放弃,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比例低于1:2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合格线(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4.体检和考察。复试结束后,依据综合成绩(初试占40%,面试占60%)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考生的综合表现,参考心理测试情况,按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经济日报社将安排专人统一组织报考人员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经济日报社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到指定医疗机构复查一次。经济日报社将派出考察组到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所在学校通过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日常表现等进行全面考察。如报考人员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考试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再递补。考察结束后,综合考试、体检、考察的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5.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中国经济网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6.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报有关部门备案。待备案通过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京外生源办理进京落户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编制人员福利待遇。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2.在招聘期间,报考人员如确定自愿退出的,请务必及时与经济日报社沟通。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参考资料。
4.招聘咨询电话:010-58393360、58392285
监督举报电话:010-58392345
5.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遵守经济日报社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要求。报考人员填报的主要信息不完整或不实的,以及违反招考单位招聘工作相关要求的,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经济日报社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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