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3月16日讯: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成立于1958年,是我国专门从事农业经济与政策研究的国家级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产业经济理论与政策、粮食作物产业经济与政策、畜牧业经济与政策、技术经济理论与政策、农业农村现代化理论与政策、农业技术创新与评价、农产品市场与贸易、国外农业经济与科技政策、农村发展与乡村治理、乡村发展规划、农村资源与环境政策、农村财政与金融等十余个研究方向着力开展基础性、公益性、前瞻性研究工作,为推动农业经济理论创新和发展、国家农业政策宏观决策提供支撑和决策依据、
为了加快建设一流学科和一流科研院所,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农科英才特殊支持管理办法》和《中国农业科学院“青年英才计划”管理办法》相关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德才兼备,品行端正,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科学精神;热爱农业科技事业,勇于创新,团结协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在农业科技创新领域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等工作。
3.熟悉本学科前沿发展动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研究方向应符合研究所学科体系建设和科技创新工程科研团队需求。开展了较为系统的研究工作,独立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参与过课题(项目)研究的全过程并做出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领域重要核心刊物发表过有影响的论文,或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掌握关键技术等。具有创新发展潜力,有能力带领团队在本领域开展研究并做出具有国际水平的创新成果。
4.全职在岗工作,具有博士学位,青年英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领军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业绩和能力特别突出的,可破格考虑),身体健康。
5.引进时非我院正式在编职工(海外人才回国工作不超过1年),引进后须全职在我所工作5年以上。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至少提供两封国内外相关领域专家推荐信,其中“海外引进青年”必须有国外相关领域专家推荐信。
(二)岗位要求(附件)
二、聘期待遇和经费支持
(一)青年英才
1.青年英才研究所聘用后享受的待遇和经费支持
(1)聘用后,即成为“青年英才计划”所级入选者。所级入选者期间,研究所为聘用人员提供不少于30万元科研启动费,支持申请重大科研和国际合作项目,并在人员配置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2)实行协议工资制,薪酬待遇双方共同商定。
(3)研究所按规定办理引进人才的户口调入和家属随迁工作,协助解决其子女入托和上学等生活问题。
2.通过中国农业科学院择优支持评审后待遇和经费支持
引进人才到岗工作满1年后,参加中国农科院统一组织的择优支持评审,3年内共有2次申请机会。通过择优支持并公示无异议后,成为“青年英才计划”院级入选者,经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纳入农科英才青年英才人选管理,由院颁发“青年英才计划”入选证书并提供相应支持:
(1)科研工作经费。提供不少于40万元/人/年的科研工作经费,连续发放5年。
(2)实行协议工资制,薪酬待遇双方共同商定。
(3)住房保障。研究所积极为符合有关条件的农科英才申请租赁院周转房或申请最高为100万元的安家费补助。
(二)领军人才
领军人才经研究所按照程序引进、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审批后,根据人才层次给予相应的50万以上科研启动经费,实行协议工资制,薪酬待遇双方共同商定。在职务职称晋升、研究生招生指标等方面给予特殊支持,协助做好其他生活保障,详细情况可电话咨询。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全年受理报名。应聘人员于公告之日起,发送报名材料(邮件主题设为“农科英才应聘+姓名”)到招聘邮箱。
2.资格审查。人事部门根据报名人员条件和研究所岗位需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选,并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
3.组织评审。采取同行专家通讯评审和现场答辩综合评议的方式进行。
4.对拟聘人选进行体检和综合考察。
5.公示。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党委会议或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所内公示5个工作日。
6.备案。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报中国农业科学院备案审核。
7.签订协议。通过院备案审核后,研究所与拟聘人员签订《中国农业科学院“青年英才计划”所级入选者管理协议》/《中国农业科学院农科英才入选者管理协议》。
四、应聘材料
1.简历(应写明个人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参与科研情况、发表论文情况、获奖及成果情况等);
2.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证明、博士后相关证明、职称证明(证书)、在原单位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资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3.主持完成的研究项目情况;重要获奖情况证明;主持课题、发表论文、著作的目录及相关证明材料;反映应聘人员能力和业绩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4.至少提供两封国内外相关领域专家推荐信,其中“海外引进青年”必须有国外相关领域专家推荐信。
上述材料需先将电子版发送到招聘邮箱,面试时上交材料原件,研究所相关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返还。
五、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均以院所有关管理规定为准;
2.简历投递时请注明应聘岗位,否则不予接收;
3.人事部门将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面试的具体安排,应聘人员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
4.应聘人员须认真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报名资格;
5.可通过拨打招聘联系电话咨询相关招聘情况。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人事处
联系电话:010-8210616682109787
招聘邮箱:iaed@caas.cn
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
邮编:10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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