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29日讯:根据《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结合我宫事业发展需要,现将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单位简介
详见民族文化宫网站:http://www.cpon.cn/。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热爱民族事业。
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及其它条件。
5.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脱产统招统分的2020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应届毕业生接收程序办理。
6.年龄要求。本科生不大于26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大于30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大于35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具体要求
见附件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20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压缩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mzwhgrsc2019@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应届毕业生:姓名—应聘岗位”。
3.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包括民族文化宫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聘报名表(详见附件)、就读院校的成绩单扫描件、最高学历毕业论文提纲。
懂少数民族语言者,请本人对所掌握的少数民族语言语种、熟悉程度进行详细说明。有相关证书者请给予提供。
(二)资格审查
人事部门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以电话方式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面试。
(三)组织笔试、面试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进行笔试。笔试分数线参考考生平均分划定。根据笔试成绩排名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的,按符合笔试及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排名先后顺序,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发现信息造假等情形,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党委审议,确定拟聘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在人社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国家民委网站、民族文化宫网站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报备和签订合同
1.公示无异议者,报国家民委审批备案,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9号,民族文化宫人事处
邮政编码:100031
E-mail:mzwhgrsc201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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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文化宫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