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

  2020年05月20日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受行业主管部门委托,承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职业资格的注册、考务、职业技能鉴定等相关业务。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详见《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附件2),连同户口本、身份证、学生证、在校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ZCZX209@163.com,邮件及附件标题为“应聘岗位+姓名”格式。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5日。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将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符合条件人员进入笔试,请保持通讯畅通。对于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

  3.笔试、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聘用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有考生放弃,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如进入面试人数比例不足1:3,则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素养、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岗位适应性。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合格线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对未进入笔试、面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4.考察、体检。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安排体检。考察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到考生所在学校调查谈话等方式,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被列入考察、体检的人选,出现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情况或者本人自愿放弃的,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5.公示。拟聘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6.聘用。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注意事项

  考生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考生应确保所填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因电话或电子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010-68313320

  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2层

  附件:

  1.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