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8日讯:为加强我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及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骨干专业和工程师学院建设,按照人才队伍建设实际需求,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人社调发〔2018〕38号)、《关于完善事业单位进人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8〕2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公开引进高水平人才,现将2021年公开引进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概况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北京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市属公办普通高校,先后获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五四红旗团委、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2019年,学校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简称“双高校”)建设单位和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简称“特高校”)建设单位。
二、引进岗位
需求岗位、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招聘人数、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请参见附件2。
三、申报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教育工作者职业道德,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职业使命。
3.具备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背景、业务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符合北京市相关政策要求。
4.引进专业带头人非北京户籍应聘者应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条件(具体政策见附件1)。
本市调入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市。
5.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
(1)“两院院士”“长江学者”“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国家和北京市重大人才工程入选专家、重要科技奖项获奖人。
(2)“万人计划”“国家百千万工程”“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高创计划”“北京学者”等国家和北京市高层次人才工程入选专家、科技奖项获奖人。
(3)世界技能大赛获奖人及其主教练、市级职业技能一类竞赛第一名获奖人及其他国家级以上相应技能竞赛第一名获奖人且贡献突出的人才。
(4)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教师、优秀教师、杰出教师、教书育人楷模等荣誉称号获得者。
(5)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工程/计划培养对象(职教教师/专业带头人/团队负责人等)。
(6)大国工匠、省部级及以上技能大师。
(7)具有国家“双一流”大学(或学科)或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研究院所)5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学、教育和科研人才。
(8)具有“优质校”或“双高校”5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具有正高级职称的高等教育人才和科研人才;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在规模以上企业从事高管工作经验的高级人才;具有规模以上企业从业5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有海外教育从业背景者优先)。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指定邮箱czy_rsc@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主题请按如下格式拟定:高层次人才+专业+姓名。每人限报一个申报岗位。报名咨询请与学校人事处联系。
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7月31日17时。
(二)考核
1.由招聘单位(二级学院)进行简历筛选,审核其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代表性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等,综合评议后按不高于1:5的比例确定候选人。
我校对应聘人员材料初步筛选后,会电话通知符合初审条件的人员,不符合初审条件的人员恕不回复,敬请谅解。
2.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候选人进行面试,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根据得分高低,按1:3的比例上报学校评议。
3.校学科组评议:通过人数比例不高于1:2。
4.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人数比例为1:1。
(三)确定人选
我校将按照学校人才引进相关工作程序对符合人选进行体检及政审,合格者经学校审批后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人选。
(四)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我校将按照《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办理拟聘人员人才引进手续。
五、相关待遇
根据北京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校内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具体面议。
六、联系方式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咨询电话:010-60515229(张老师)
通信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
邮编:1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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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
2021年北京财贸职业学院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计划.docx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2020年12月17日